头部背景图 廉韵津沽 垃圾分类 办事流程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星期三农历十月初七
简体| 繁體| 无障碍服务| 长者模式
办事服务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津城管复终字[2021]3号(申请人:吴某)
2021-08-03 17:06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津城管复终字[2021]3号(申请人:吴某)
2021-08-03 17:06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申请人:吴某。

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A-36F

法定代表人:张秀启,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关于滨海新区汇泰园砍伐树木问题作出的《告知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办理滨海新区汇泰园砍伐树木的问题。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83

附件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徽标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

天津政务网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徽标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

党政机关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