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强化厨余垃圾的收运,杜绝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混装混运。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垃圾管理所每天对全区180家企业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收运后将厨余垃圾分别运往大港的碧海公司以及北辰的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管理所在工作中积极与各商户进行沟通,深入垃圾分类宣传,现场指导垃圾分类设置,有效的保证了各类垃圾的正确投放。据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反馈,在全市范围内,和平区收运的厨余垃圾混投率低、混投物少,分类到位,为垃圾的末端处理提供了便利。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