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工作要求,以及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近日,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分管负责人、区分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街道办事处调研推动各街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会上,传达了和平区城市管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会精神,按照区领导要求,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各街、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市城市管理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联系点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座谈交流。
会议就下一步各街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完善各街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分工,建立垃圾分类专班,建立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联络机制,做好街道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及人员保障;二要认真学习《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特别是涉及街道社区的条款要牢记于心,明确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生活垃圾管理台账;三要遵循“三化、四分、五原则”,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理念,认真选址调研垃圾箱房及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明确各街垃圾箱房建设数量、基本标准及进度要求,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上报计划选址点位、定期报送选址建设进度及工作进展情况说明;四要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鼓励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制定签署社区居民公约,加大入户宣传、桶前指导力度。充分利用社区橱窗、电子屏等基础设施,采取多元化宣传手段、组织多彩化宣传活动,发挥组织、动员、宣传、引导作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五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市考区、区考街、街考社区工作体系,落实和平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评估通报制度,依据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细则对各街进行检查评估,以“红黑榜”形式表扬曝光周通报、月考核工作中各街道、各社区真实情况,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六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混装混运行为依法监管,大件、装修垃圾要设立指定投放点,通过规范管理和依法监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程。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284550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