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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 ||
公开属性:是 | ||
孙军代表: | ||
现将您提出的“有效增加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
一、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满足私家车的合理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停车设施,鼓励支持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 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将停车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合理测算停车需求,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并对外开放共享。 三、充分体现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为原则,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泊位进行动态更新,准确掌握停车供需信息,努力实现公共泊位实时监控和智能化运营,加强对各类停车泊位统筹管理,增进停车资源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合理引导停车“退路进场”。 四、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通过挖潜、改造、激活等手段在内部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新建停车场,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 五、促进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对系统平台的监督,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定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进行试点工作,共享一批现有停车泊位,取得一定的成果后,鼓励和支持错时停车与单位和居民小区停车泊位对社会开放,缓解交通吸引源周边停车供需矛盾。 七、突出政策指导,规范运营服务,适时出台我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规范停车共享操作流程,以签署停车共享协议的形式,明确泊位供需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强化共享关系,促进停车错时共享,同时加强对共享停车场运营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指导。 | ||
2020年10月13日 | ||
工作人员:毕冬冬 | 联系电话:2845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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