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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31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2-27 11:50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31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2-27 11:50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侨联: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近年来我市停车相关问题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督促引导各区充分利用辖区闲置空地增建停车设施,研究制定停车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各区充分挖潜资源,梳理建设点位,制定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各区以2023年停车设施民心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8月底,我市累计新增2503个停车泊位。

二是推动各区充分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做好增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工作。

三是鼓励各区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例如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平面停车场等)或平改立,增建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等,集约化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四是强化用地规划支持。推动我市停车专项规划颁布实施,我市相关部门积极督导部分区核实待颁布实施的专项规划中相关点位的建设条件,积极推进完善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停车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指导各区充分运用好临时用地政策,尤其是今年3月份我市印发的《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的通知》,在空间和时间上从供地方式、边角地和储备土地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极大地鼓励了增建临时停车设施;在指导推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积极配合做好利用闲置土地配建智能充电桩停车场的规划工作;简化规划审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加强政策研究制定

我委组织编制的《天津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规范》已于2021年3月1日发布实施,规范从企业经营、一线人员服务、电子收费服务、服务纠纷处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今后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我委积极参与《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2022年发布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工作任务,包含了停车秩序治理、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和资金保障、智慧停车、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的举措和工作任务,目前我委每月收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向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委组织修订了《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和相关工作机制,为大力推进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提供了依据。我委正在积极研究编制《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推动办法的实施,一是向各区印发了《天津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报送材料工作指南》,指导各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报送材料工作,加强对经营性停车设施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同时不断精准掌握我市停车设施信息;二是研究组织开展我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评估工作,研究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适时修订本市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同时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和规范把控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配建、增建停车场,并纳入联合验收,共享我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信息,加强对配建停车设施资源的掌握;三是积极推进我市道路停车收费优化工作,在总结我市相关区开展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先进做法,统筹考虑道路停车电子收费、道路停车收费征信管理等,认真编制工作方案,不断规范我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相关部门,合理完善道路停车相关收费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道路停车泊位临时停车作用,最大限度缓解停车难,文件已上报市政府,按照市领导指示,于2023年1月征求了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7个部门及16个区政府的意见,根据各方修改意见对文件进行了完善。3月份,我们第二次征求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并于4月21日将修订后的文件进行了上报,正在积极推进中;四是积极推动我市停车专项规划的出台实施,针对已建成小区停车设施短缺问题,按照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原则,通过小区内配建停车挖潜增容、公共停车辅助、路内停车补充的方式,多措并举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同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适当改建扩建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目前正在开展停车设施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建设条件核实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专项规划颁布实施。

三、推进停车信息化建设

一是完善停车资源数据。持续推动开展停车资源年度统计工作,不断优化调整统计类别,不断充实停车资源数据,逐步摸清我市停车资源底数,尽力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在条件具备时,组织开展停车资源普查,精准有效掌握我市停车资源现状,为我市构建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积极开展机动车停车管理平台筹建工作,认真编制《关于建设天津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平台的方案》,与市网信办紧密对接,并根据相关要求,多次修改完善方案内容,编制《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表》及《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书》,积极做好申报项目立项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梳理停车管理工作需求,为平台应用提供科学合理的停车管理导向;鼓励引导停车设施经营主体对既有停车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为接入平台数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先行建设区级停车管理平台(例如河北区目前已搭建停车智能化管理平台,正在推进相关数据的接入工作),提升辖区停车智能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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