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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正式实施。其中,对涉及占路、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领域的5种轻微违法行为设定免罚情形,对市场主体“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处处长刘韧接受中国建设新闻网采访,解读《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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