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考核中心关于申请对城市管理委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津数字考核〔2021〕5号)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
二、请你单位完善工作计划,组织专班推进落实。
三、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总费用控制在29.8万元以内。
四、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定服务单位。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