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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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市容景观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MB1660879L/2021-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景〔2021〕19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市容景观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市容景观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市路灯管理处、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市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我市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水平,现将《天津市2021年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要点》、《天津市2021年路灯管理工作要点》和《天津市2021年夜景灯光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工作通知,制定细化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于415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市容景观管理工作计划以书面盖章形式报市城市管理委。


附件:1.天津市2021年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要点

2.天津市2021年路灯管理工作要点

3.天津市2021年夜景灯光管理工作要点



2021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2021年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系列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城市户外广告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力争到2021年建党百年时,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住建部相关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要点。

一、目标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住建部以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配套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基本完善,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基本拆除,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品质明显提升,实现“安全、美观”的总体目标。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以全面推动住建部户外广告规范试点为牵引,抓好户外广告的规划、导则、规定的修订完善为基础,以推动科技信息管理平台为引领,以加强巡查考核监管为抓手,以广告牌匾、立面外檐、商家橱窗的专项整治、试点示范为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户外广告牌匾治理中的难点和焦点,达到体系完善、管理到位、景观亮丽、秩序井然、安全落实、品质提升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巡查机制落实

健全联动机制,形成治管合力,压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责任。加强组织指挥,建立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管理体系。严格精细管理标准,编制日常巡查道路网格,明确日常巡查频率,明确监管标准,明确万米网格内信息采集、巡查监管、执法处罚等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层级负责的责任链条,推动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向“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方向实施。加大市级巡查力度,市容景观管理处和市容景观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巡查检查。扭住区属管理责任不放松,推动各区加大对所属道路巡查,形成市区两级巡查网络。共同帮助服务街道提升管理能力,适时对街道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传帮带,讲解内容标准,传授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明确“吹哨”的标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户外广告信息向区属专业部门和街道主管部门联通,保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等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形成市、区、街道和群众“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态势,筑牢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基础。

(二)提高考核质量标准

细化考核细则,对考核的内容项目和扣分标准进行调整。拓宽构成渠道,将市联考、市暗考、区自考、交叉考和领导点出问题及群众投诉件列入考核分值构成。突出考核重点,强化中心城区151条主干道路管理、重要道路、重点点位户外广告牌匾的考核标准,特别是严格“双环四线”等重要景观线路的考核标准;根据国家住建部、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委相关工作重点内容,增加重大活动、重要保障等专项考核比重。扩大考核范围,将背街里巷的广告牌匾管理纳入专项管理考核范围,增加考核覆盖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做到标准公开、组织公开、结果公开,提高专业考核的公信力。狠抓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问题不解决不整改决不收兵,及时向各级通报考核结果。切实通过依法考核、严格考核、公平考核,达到以考促管、以考促治的目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集中治理违法广告

坚决遏制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回潮反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杜绝“以罚代管”、“罚而不治”、“推诿扯皮”等现象,堵住执法管理的漏洞、死角、盲区,保证管理和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公平性。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突出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治理楼顶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对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楼顶已过行政许可期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单体字进行统一专项治理,维护城市天际线。二是集中治理占地式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对城市违法设置的各类占地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拉网式普查治理,严密监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天津大道、外环线两侧,严禁出现大型立柱式占地户外广告设施,维护道路景观线。三是集中治理墙体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对未经行政许可准予的,擅自私改的,墙体灯箱、电子屏、画面及实物造型等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同时严格整治擅自装修私改建筑外檐问题,确保建筑立面秩序井然,干净整洁。四是集中治理各类公共设施上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对过街天桥、路名牌、候车亭、公交车体、报刊亭、果皮箱、路灯杆、隔离栏、变电箱、通信箱和绿地等各类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治理,凡违法违章设置的一律拆除,恢复原貌,维护公共设施的良好秩序。五是集中治理临时宣传广告。对未经行政许可准予设置的标语横幅、墙体布标,售楼宣传品、张贴画、气球、充气造型、飞行器等临宣设施依法进行治理。督促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对乱贴乱画、乱吊乱挂、喷涂刻画等各类非法小广告进行清除。

(四)集中治理牌匾橱窗

开展集中治理提升牌匾橱窗试点活动,按照国家住建部“科学编制规划、完善管理体系、开展整治提升、建立长效机制”试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中心城区对151条主干道、31个重点地区和其他建成区主干道路的牌匾橱窗进行规范提升。沿街商业门脸橱窗应干净、整洁、透亮,无涂画、张贴、悬挂,橱窗内的商品货物摆放亮丽、有序,不得影响市容景观环境。商家牌匾以行政许可审批准予标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效果为蓝本依据,对未经行许可准予擅自设置、未按行政许可准予标准设置,不符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设置要求的,存在安全隐患、破损脏污、缺笔短画、光源缺损、以及影响市容景观协调的,按照清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案,推动各区开展集中整治,形成独具天津魅力的商家牌匾、橱窗景观线。全市统一组织互比互看检查验收,做好迎接住建部验收的准备。

(五)完善广告管理系统。广告有户口,完成市级户外广告管理信息系统,每块广告牌匾注册“二维码户口”,研究设置广告牌匾设施安全监测模块,利用GIS系统设置模糊查询的“人脸识别”功能,解决广告牌匾查询难、统计难、现状分析难的问题。推动各区完成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信息采集录入任务,组织安排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掌握使用手机APP,确保“人人都用”,提高广告牌匾行政管理效率,强化户外广告设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一体化,实现日常监管、审批、执法无缝衔接,全面提升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六)加快规划导则修订

建立完善市容市貌管理标准体系,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天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天津品位,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开创未来,对城市总体空间进行梳理,统筹户外广告设施在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中的作用,在美化提升城市容貌、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中的功能,强化户外广告控量提质、设置有序,宜居宜业、市容繁荣,科技支撑、安全共享。加快修订《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户外广告设施与牌匾标识设置导则》、《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报法规部门和市政府,有效解决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城市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和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七)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落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产权单位及产权人安全自治责任。督促各级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定期推动各辖区管理部门,以及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单位、产权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户外招牌进行安全抽检。积极引导各区管理单位、市容景观服务中心,设施产权人、设置人购买公众责任险等相关责任保险,增强抵御风险、保障安全的能力。对经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人应当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向所在地的行政许可服务部门或是区、街道办等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

指导设施设置人加强对户外广告牌匾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按照技术规范标准,根据季节特点和天气变化,组织各区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开展安全综合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范。发现广告设施有松动、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节点松动和焊缝有裂痕等现象及时进行加固、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同时,对各类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击、防漏电的接地等装置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严防坍塌、砸落、漏电、火灾等问题,通过精细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市民,高度重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好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保障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给予政策支持,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逐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管理质量。

(三)落实报告机制。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报工作信息制度,及时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态势。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附件2

天津市2021年路灯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落实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全面提升路灯管理质量,制定2021年路灯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天津市第十一届九次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路灯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为出发点,以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提升我市路灯设施建设、运维管理质量,确保我市路灯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为城市提供宜人宜居安全优美的照明环境。

二、工作目标

提升路灯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提高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群众满意率,确保路灯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力实施完成“1001工程”,严格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工程计划;开展灯杆“亮”身份,完成确权定责,路灯设施精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坚持为民务实,做到“灯光暖人、服务到家”。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属地管理。督促各区严格落实《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快健全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全面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形成上下匹配、指挥高效的合力。强化属地兜底管理,落实权属范围内既有设施管理责任,对无主照明设施实现兜底负责,按照行业管理标准,限时治理出现的问题,做到路灯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二)完善灯杆信息系统,实现精细管理。全面推动《关于城市照明路灯杆确权及建立灯杆信息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通过“灯杆亮身份”标识张贴,彻底解决路灯设施权属不清、产权不明等问题,厘清各区、路灯处、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管理单位之间责任,实现“一杆一码一定位”和“一键报修”,迅捷反馈故障,利于管理部门“精准到位”,迅速有效完成抢修任务和结果反馈,剔除群众投诉转办中间环节,形成监管、巡查、报修、反馈和考核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5月份前完成中心城区的扫尾工作,9月份完成环城四区的张贴定位,年底前推动其他各区的开展张贴定位任务。加快推进路灯监控指挥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将路灯管理资源库和路灯管理信息系统全部纳入城市部件数据管理系统,形成路灯管理“一张网”,确保能够及时利用大数据云平台及时分析设施运行情况,掌握设施运行状态,提升城市照明精细化、科学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增强运维保障能力,确保稳定运行。适时开展“专项运维保障活动”,分析当前形势,结合设施情况,制定专项方案;加强运维巡检,治理设备缺失、架空线缆、私搭乱接、乱贴乱画、灯杆倾斜、损坏、脏污等问题,确保设施完整整洁;提高路灯管理应急处理能力,缩短巡检周期与处理时限,限时快速解决紧急故障45分钟内到达处置、光源故障24小时内维修完毕、架空线故障18小时内处理完毕、电缆类故障72小时内处理完毕;确保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到96%以上,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大幅降低投诉数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推进“1001工程”进度,提升设施质量。为确保6月份前完成“1001工程”任务,加快推进第二批项目工程施工,严密组织开展工程验收的工作,严格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的程序,坚持专项指挥部周汇报机制,确保合规合序、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如期竣工。通过优化供电网络、加大老旧设备更换改造、路灯监测和控制新技术应用等工作,提高路灯运行技术指标。试点推动智能化运维,通过先进技术应用,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智慧路灯建设速度,构建智慧路灯平台,形成智慧路灯管理体系,实现绿色发展。

(五)推动路灯建设管理,规范建交接管。督促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加强路灯建设的规划和监督管理,保障通车道路“有路有灯、有灯必亮”;积极督办市、区两级建设、养管部门,合力解决市民关于无灯、缺灯等诉求,做好新建、改建、扩建、补建、临建工作,消除存在的暗区、暗点,切实解决市民困扰。推进加快路灯设施移交接收,切实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未移交设施的管理,严格按照移交标准完成整改,统一规范移交。

(六)强化巡查考核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和路灯管理单位,抓好日常巡查落实,建立巡查信息平台,定期组织联合巡查,全面提升路灯亮灯率、设施完好率,降低故障率、投诉率,提高运维服务质量。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针对性调整城市照明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区自我考核力度标准,增强上下两级条块结合的联动考核成效。畅通与“8890、信访办等沟通机制,及时承接相关工作,缩短工作流程,督办诉求件快速落实。坚持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以考促管良性发展

(七)落实民心改造工程,保障民生需求。为消除照明死角,改善路灯设施老化、照度不足的现状,实现绿色节能环保高效,计划对781个居民区13772余盏汞灯进行淘汰改造更新:第一季度完成7575盏汞灯淘汰改造工作;第二季度完成6197盏汞灯淘汰改造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工程资料汇总、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通过提升改造,高污染高能耗汞灯将被更换为绿色节能LED灯具,营造社区良好的照明氛围,提高绿色照明水平。

(八)编制功能照明规划,引领照明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推进实施《天津市城市功能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条件和交通安全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道城市底蕴,借鉴先进经验,中西合璧,古今交融,高点定位,功路等级、区域特征等条件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多方位挖掘天津的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有机融合,达到国际标准,天津特色的照明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市民,高度重视路灯设施建设、移交、接收、管理等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好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确保路灯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按照《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做好人员、资金、车辆、物资等保障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管理质量。

(三)实行报告机制。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报工作信息制度,及时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态势。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附件3

天津市2021年夜景灯光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夜景灯光管理工作,结合建党百年大庆,制定2021年夜景灯光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天津市第十一届九次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夜景灯光设施运维质量为出发点,以保障夜景灯光效果、设施安全运行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夜景灯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为百姓提供亮丽的夜间景观环境,助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天津国际都市形象、品位。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设施台账,夯实管理基础。继续完善全市夜景灯光设施管理信息化台账,由市容景观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区城管委、各相关单位整理完善,细化夜景灯光设施楼栋点位、灯具型式、数量、功率、用电量、权属、建设年代、运行状态、灯光效果等,推动夜景灯光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巡查运用,六月份开展试运行,年底全面推开系统应用,提升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全面排查维修,确保开航灯全力保障海河游船开航,助力天津夜间经济繁荣,完成对海河沿线、城市重点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夜景灯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和维护,修复损坏、断亮设施,检测、维护供配电及启闭控制系统,整理歪斜、倾倒的灯具及器件,保证设施完好率和外观牢固整洁,确保整体效果。

(三)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运行高效。市、区夜景灯光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和运行保障力度,落实夜景灯光维护运行管理标准,完善排查检修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市容景观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坚持开灯日每日巡查,建立“巡查日志”、“问题台账”,及时将存在问题派发辖区,限期修复,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辖区城市管理委按照属地责任实施自查,专业维护队伍全程值守,及时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置、按期反馈,做好应急处置保障。重点抓好百年大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综合保障。坚持上报保障人员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全程保障、一线指挥,各保障人员全线上岗,车辆物资全部到位,按时启闭,确保最佳效果。

(四)强化考核监管,确保管理质量。组织市、区两级开展夜景灯光管理的考核工作,市容景观服务中心编制《天津市夜景灯光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六月份前出台,完善夜景灯光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联合巡查考核,形成联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和方法,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以考促管、压实责任、以管提质,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提升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全面提升景观照明管理质量。

(五)打造媒体联动,确保动画效果。精心打造百年大庆的“夜津城”媒体联动灯光秀,全面展现我市魅力津城夜景效果,提高城市品位。市容景观服务中心、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河东区城管委重点对奥体中心周边、解放桥周边、东站广场周边、三岔河口周边的夜景灯光媒体联动效果进行联调联动,对存在问题及时维修维护,确保灯光设施亮灯率,联动画面效果顺畅同步。

(六)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重点提升。推动友谊路沿线、海河两岸夜景灯光综合改造提升;征集解放桥夜景灯光设计方案,推动改造提升;加快解决三岔河口天津少年宫片区恢复电力和夜景灯光问题,推动西站地区夜景灯光改造实施,跟进大运河实施规划的综合开发,做好景观灯光工作的配套服务。落实市政府指示,积极推动接收海河下游两岸的夜景灯光设施,推动维修改造提升工程资金落实,争取早日形成新的海河景观效果。

(七)开展规划编制,发挥引领作用。市容景观服务中心组织天津市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城市定位、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脉络,以建设美丽天津、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助力夜间经济发展、营造宜居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打造城市夜景灯光体系,彰显独具天津特色的夜景灯光效果,引领我市夜景灯光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夜景灯光建设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夜景灯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做好人员、资金、车辆、物资等保障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管理质量。

(三)实行报告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切入做好安全防范,确保人员、设施、设备、用电安全,确保宣传内容安全播放。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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