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市考核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实《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城市管理系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全力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消杀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结合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及节日期间市民群众期盼,组织环卫专业部门,督导所属街镇等责任单位部门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排查清整。重点对背街里巷,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内外,建筑工地、餐饮业聚集区周边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立即处置,确保辖区内无垃圾杂物、无装修渣土乱堆乱放,垃圾箱桶周边干净整洁、无满冒外溢。对垃圾桶、果皮箱等城市家具,每日擦拭1次、清掏2次、消杀1次,确保辖区内处处干净整洁,消杀到位。
二、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节日期间要按照《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在午间时段气温在3摄氏度以上时(上午10:00-下午15:00)实施冬季洗路作业,气温较低时加大吸扫力度,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覆盖率达到100%。2月1日起,将恢复以克论净检测考核。要重点对交通枢纽(场站)、景区广场、商业聚集区、餐饮文化娱乐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周边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春节期间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严格落实公厕管理服务标准及消杀制度
节前,各区要对所管理公厕的设施设备进行一轮全面的排查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按照《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厕日常管理,加大旅游景点和重点区域公厕的保洁频次。二类以上公厕(含二类)要实施“跟踪保洁”,免费提供手纸和洗手液;三类及非标准公厕要实施“巡回保洁”。环卫公厕要保持24小时免费开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生活垃圾专项处理和公厕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公厕管理各项防控举措。
四、严格落实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
节日前后及春节期间,各区城市管理委要按照《天津市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指导检查好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落实“四净四无”标准,即:路面及道沿墙根净、绿化带及树穴净、垃圾箱桶及周边净、排水井口净;无堆积废弃物、无散落垃圾、无积存污渍、无积水。将人民群众“身边小事”办实办好。
五、严格按照要求强化垃圾清运工作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导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针对节日期间垃圾产量大的特点,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加大垃圾收集频次,做到随产随清。同时增加垃圾收集转运班次,适当延长转运站开放时间,及时接纳居民区、集贸市场、商业门脸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转运站内外干净整洁。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不按时清理的现象发生。
发热门诊、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进口冷冻食品仓库、进口海鲜市场及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特殊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生活垃圾专项处理和公厕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专项处置举措。
六、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及降雪等应对工作
根据预测1月下旬至2月上旬大气扩散条件将进一步变差,节日期间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预警响应,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工作落实到位,情况报送及时。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气象预报,充分做好应对降雪天气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一旦出现雪情,根据降雪情况,立即启动除雪工作预案并开展工作。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值班值守
各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积极动员一线环卫职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留津过年,安排好节日期间环卫工人工作生活,做好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防疫物资保障,要把关爱环卫工人的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大对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督导环卫工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防护措施,认真排查员工宿舍、食堂等处安全隐患和消毒消杀制度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各类车辆和设备的维修、检修等管理工作,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防止疲劳驾车、违规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生活垃圾专项处理和公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具体方案,责任到人、排班到日、巡查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督导,把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干净、舒适、优美的节日生活环境。
2021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