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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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1-0003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服〔2021〕5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管理政策服务,现将《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330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工作的通知》以及委党组制定的《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的通知》(津城管党202117)和《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服务天津经济增长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津城管党202118)要求,为切实方便企业、商户、办事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城市管理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履行好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我委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通过政策服务推进政企互通、政企互动,方便企业、商户、办事群众进一步了解城市管理要求,掌握城市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商户主动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丰富政策宣传解读形式。通过创新使用图文音画等手段,不断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能力,把政策语言解读得活泼、通俗、易懂,让企业群众听得清、看得懂、用得上,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升我委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形象化、吸引力和精准度。

(三)拓展政策宣传解读渠道。充分利用委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策一点通服务平台、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市政务服务办官方网站等渠道,采取主动公开、制定政策服务包、印发政策宣传册、开展城市管理服务宣讲等手段,积极向市民群众、相关企业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政策。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落实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服务联络员队伍建设,持续落实好《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全面加强政策服务的通知》(津城管服〔201951号)要求,加强对政策宣传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服务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到位。(政务服务处、办公室、宣传处,相关处室

(二)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根据相关要求,我委制定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需要在印发3日内,上传至政策一点通平台,同时通过官网、官微进行发布。具体包括我委起草并颁布的政府规章及政策解读、我委制定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政策解读。各处室按时将相关文件(含电子版)报送办公室、政务服务处宣传处。(办公室、政务服务处、宣传处,相关处室)

(三)创新开展“一图读懂”等解读形式各处室2021年起草发布的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广泛知晓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通过市政务服务办提供的为期一年的免费第三方技术支持,积极开展“一图读懂”、动漫视频等创意宣传,将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制作成图文并茂、音画结合、多媒体联动的展示形式。政务服务处负责协调市政务服务办,办公室、宣传处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宣传推广,相关处室负责对第三方服务商提交的成品进行审核把关。(政务服务处、办公室、宣传处,各相关处室)

(四)加强宣传推广。在委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市属公园、市政务办官网等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板块或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及时将各处室报送的政策文件和第三方服务商制定的配套宣传品进行发布推广(宣传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城市管理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服务机制,由分管委领导组织部署,政务服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政策文件统筹和官网、官微宣传推广,宣传处负责其他宣传渠道推广,机关各处室负责政策制定报送、加强本处室政策宣传服务联络员日常管理,共同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服务工作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政策文件报送制度,确保我委起草并颁布的政府规章制度及政策解读、我委制定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政策解读在印发3日内报送。

(三)及时更新内容对已废止政策文件按时撤销和更新。各处室在做出政策文件废止决定时,3日内书面告知办公室、政务服务处、宣传处进行撤销或更新。

(四)加强监督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服务已经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市绩效办、市政务服务办将依据后台统计数据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进行全市通报。委相关部门将依据考核结果,实施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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