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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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1-000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废〔2021〕8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城市管理\废弃物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关于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实施方案的请示》(津分类计2021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实施方案。

二、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应当用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活废弃物处理企业污染物控制检测

加强对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处理厂、大型中转站等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管,开展现场监测、检查工作。重点对各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达标评估,同时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自行检测等环保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通过监测、评估、现场核查情况编制企业环保管理水平评估报告。

(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考评

做好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有序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季度及年度运行情况监督考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艺手册、运行台账、运行记录、设备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消杀绿化、污染物治理、安全管理、公众投诉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束后要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考评报告。

(三)垃圾分类处理培训展示运行维护

维护垃圾分类处理培训展示中心日常运行,包括展示中心生活垃圾监管平台联通网络专线,废弃物数据统计系统技术服务,展示中心用水、用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

三、2021年本级专项业务经费控制在58.3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资金计划部门的审核为准。

四、项目由你中心组织实施,完成时限为2021年底。

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要求,科学、客观、全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污染物控制检测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考评工作,并在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企业环保管理水平评估报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考评报告报我委备案。同时,要确保展厅正常稳定运营,通过展示内容反映国内外和我市垃圾分类处理最新业态、高新技术、设施现状,普及垃圾分类法规、标准、生活常识等知识,助力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202161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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