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城市管理委2021年第2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市城市管理委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市城市管理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
副组长:市城市管理委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规划计划处、城市管理巡查处、政务服务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宣传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
委公开办: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委公开办)设在办公室,承办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研究决定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中重大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2.研究提出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修订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单位各处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4.负责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5.研究部署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1.主持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对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
2.决定召开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
3.决定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要职责
协助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研究解决工作具体问题。
(四)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职责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编制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起草和发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审查,督促检查各处室和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负责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统一受理、对外答复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妥善保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获取和产生的相关资料;组织协调各处室和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各处室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进行形式审查和文字审核;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2.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职责
负责以委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与委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清理等动态管理工作;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法律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工作。
3.规划计划处职责
负责委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公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公开;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公开;负责财政项目资金直达基层计划文件的主动公开;负责组织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负责项目批复文件主动公开。
4.城市管理巡查处职责
负责公众互动交流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政风热线活动、公仆接待日、“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
5.政务服务处职责
负责委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公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负责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
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职责
负责网络舆情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
7.宣传处职责
负责社会宣传报道、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的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公仆走进直播间办理工作。
8.财务处职责
负责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委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负责财政基本经费直达基层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各类资金拨付文件的主动公开;负责政府采购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信息公开格式,切实做好中标价格的公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的公开;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
(六)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职责
负责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的复议答复和应诉;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