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执法装备配备项目方案请示的批复
市综合执法总队:
你单位《关于总队2022年执法装备配备项目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2年执法装备配备项目方案》。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执法装备管理工作。
三、你单位2022年执法装备预算经费需控制在457268.00元以内,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序。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