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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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2-000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办〔2022〕6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委党组审议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委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卷宗整理并送政策法规处审核;对于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卷宗整理并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428

(此件主动公开)





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制定《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

规划计划处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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