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道桥事务中心2023年度
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
项目尾款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市道桥事务中心:
《市公用事业局关于申请下达市道桥事务中心2023年度天津市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2021)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津公用办〔2023〕1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委曾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公用事业局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规〔2021〕127号)批复了该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对赤峰桥、北安桥等144座桥梁、地道安全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经市财政局评审,审定该项目预算金额为8409.6826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经结算审核,审定该项目结算金额为8200.995343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拨付资金7217.961527万元。
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3〕100号)和审定结算金额,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经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第2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下达市道桥事务中心2023年度天津市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尾款资金计划983.033816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3〕100号)文中“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2021)1190万元”。此次计划下达后,共计下达8200.99534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完毕。
计划下达后,请市公用事业局组织市道桥事务中心依法合规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单独记账;遵守财务、审计相关规定,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支出绩效,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支出,杜绝出现专项资金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并做好固定资产和改造后设施的养护管理及项目决算等相关工作。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