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公用事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2021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公用事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伟大里程时刻,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天津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开局之年。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开拓创新,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公用事业服务保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抓好暖心舒心的供热服务,提供安全可靠的用气保障,打造平顺通畅的道桥设施,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着力抓好“四个提升”,提升公用服务质量、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公用服务质量
1. 抓实供热服务保障。持续深化“暖气够不够热?保证温暖到家!”专题检视工作成效,完善市区联动和行业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供暖需求。
2. 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采取增加供给与提高泊位利用率相结合的方法,指导各区充分挖潜内部潜力,弹性控制路侧停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开放共享工作,尽力满足市民回家“有位停”需求。
3. 全力推动设施移交接管。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建立历史遗留项目清单化管理和定期调度制度,力争“能养尽养”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交接程序和标准,做好养管备案工作,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4. 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对标先进省市做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做到“一窗通办”和“无纸化”审批,小微项目实现“零审批”。逐步建立健全用气报装信息化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企业投诉及信息反馈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5. 持续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的监督指导。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做好停放秩序专项检查,指导各区和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加强停放秩序管理,营造良好城市管理环境。
(二)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6. 全力推进道桥大中修工程。突出“保安全、促民生”,争取专项资金对8座C级、D级桥梁维修加固,对20座人行天桥进行整修,对36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改造,对广东路、长江道等6条市政道路进行整修。
7. 加大停车场(楼)建设推动力度。研究起草《天津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积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督促各区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有效增加泊位供给。
8. 高效组织道桥设施保养小修。紧盯春融、汛期等重点时节,强化设施巡查和计划管理,着力解决道路坑槽、塌陷、栏杆锈蚀、桥梁泄水孔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快速维修。打造高质量人行设施,规范无障碍设施,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
9. 改造一批供热燃气老旧管网。积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采取财政资金支持与企业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动改造一批供热燃气老旧管网,提高供热效率,保障用气安全。
10. 高标准做好重大任务保障。围绕建党100周年庆典活动,对重点部位燃气设施、加气站等进行专项排查整治,高标准抓好解放桥开启,对重要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油饰和擦洗,加大重点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监督检查。
11. 有序推进燃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我市5%储气能力任务指标落实。
(三)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12. 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级行业监管、区级属地管理”要求,健全完善城市公用事业市区两级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界限,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全行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13. 完善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提交市人大审议,持续抓好《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订和《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制定燃气、供热、道桥设施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14. 抓好信息化建设。围绕“一网统管”工作要求,推动既有各专业平台接入市城市管理委综合平台,细化完善供热、燃气、智慧道桥、机动车停车等信息系统提升和新建方案,提升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程度。
15. 加大业务培训。着眼“既懂管理、又懂专业”目标,加大供热、燃气、道桥设施养管、机动车停车等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四)提升安全监管力度
16. 抓好燃气安全监管。加大对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操作规程,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依据相关燃气法规,对不能满足运行安全标准的液化气小散乱企业依法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
17. 夯实道桥设施管理基础。全面开展道桥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落实道桥设施检查检测制度,督促市区两级全面开展道路技术状况评价和桥梁技术状况评估。加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治理,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开展桥下空间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18. 加强涉路管线井安全监管。指导各区全面排查梳理中心城区及各区建成区涉路管线井情况,推动建立台账,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与执法部门做好对接,理清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无主井处置流程。
19. 抓好问题隐患整改。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全面抓好供热、燃气、道桥设施、涉路管线井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0. 提高行业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各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城市公用事业特点,灵活开展群体活动,加大安全常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全年工作开展,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基础,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进一步用心用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全市党员干部“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打造一支担当作为、作风硬朗的队伍,为城市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在民生保障“短板”和“弱项”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思维、担当作为、开拓进取,真正帮民忧、解民困。要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群防群控,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