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高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结合人员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启阁
副组长:梁冀斌、张威
成 员:王子平、蔺金太、吴 旭、朱常军、高建辉、张龙生、
曾宪钢、杨西福、王 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张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推动建设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负责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和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协调全市公用事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
2.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开展。
3.组织公用事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检查和验收。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