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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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9080/2023-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主    题 :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2021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公用事业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委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重点内容,购置《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研讨。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法治理论宣讲,录制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视频在市公用事业局电子屏不定期播放,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后,及时对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报市委编办审核。

2.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批效率,采取多种方式分5期对各区审批部门共计155人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下得去、接得住、办得顺。2021年完成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结量190件。不断推进免审批签协议,提高行政效率。配合市水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排水接入配套工程中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水政服〔20211号),对满足条件的局部接驳项目,不再办理临时占掘路审批事项。2021年临时占掘路事项免审批签协议的共计115件。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建设用气报装系统。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用气报装信息化系统的工作部署,牵头业务处室以市城市管理委名义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启动用气报装系统开发建设工作,现已上线运行。同时积极对接市委网信办进行该系统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造立项,已得到市委网信办的资金批复。目前该系统已与津心办app完成对接工作,也已具备线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排名20,跻身先进城市行列。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天津市停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其中,《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已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出台,于202211日起施行。修订过程中,向相关委办局及公众征求意见共计180余条,逐一反馈达成一致。

2.强化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对《天津市城市快速路管理规定》《天津市供热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天津市改造、拆除城市道路设施管理规定》《天津市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管理办法》《天津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依附城市道路建设杆线等设施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同时积极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巡查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项目库管理规定》《天津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天津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维修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4个行业指导文件和城市道路、燃气、供热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合法性审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局43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在有效期且依然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拟修改的16件,拟废止的5件,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3.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申报公职律师1名,聘任专职法律顾问1名,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名,开展合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普法宣传等工作23件,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合司法部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局7名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更换新证,行使行政检查职能。

2.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市公用事业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配合协助市城市管理委行政诉讼案件1件。

3.深化社会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1件,主要涉及供热、停车、道桥等事项,按照时间节点,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高标准完成两办两评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主动公开文件20件,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7件。

(五)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举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专题讲座2期,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6次。组织干部培训、学法用法考试、旁听庭审视频等活动。

2.深化普法宣传。制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化燃气安全、供热服务、道路顺畅等不同领域普法宣传,强化精准普法。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和我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会议精神;主持研究法治建设议题10个,在法治建设文件作出批示22次;对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要求,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多次深入基层带队专题督导、检查、调研法治工作;组织迎接中央法治督察,补短板、强弱项,并在督察会议上发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观念仍需强化公用事业系统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的还不够深入透彻,法治意识观念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尚需提高。

(二)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公用事业与人民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有些法规规章已相对滞后,影响人民的权利的行使。

(三)法治宣传方式单一。缺乏硬件设备,通过市城市管理委官网、公众号、微博等方式普法,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评等为抓手,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推动公用事业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深化公用事业法律制度立改废释,推动停车管理、供热设施管理等领域立法。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三)推动公用事业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深入。抓好《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贯彻落实,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法治宣传,强化精准普法、智慧普法、以案释法。推进公用事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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