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4月24日第14次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郑国海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考核处处长职务;
吴燕东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事处(教育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李洁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王勇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考核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屈晨晨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事处(教育科技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振伟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考核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波同志任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纪委书记,免去其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职务。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