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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8



本年度报告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对全委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2067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625条次官方微博“美丽天津”微博发布信息192条次,微信公众号“天津城市管理”推送各类信息250条。是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利用专题、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借助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多个平台中国建设报、日报、晚报、新报、津云等主流媒体落实市委“十项行动”和2023年民心工程做好百姓关注的供热采暖、燃气安全、垃圾分类、停车管理、清融雪、极端天气保供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配合海河传媒集团录制了《“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加油干”用绣花功夫做足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广电节目7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新闻发布会1次,其中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百姓问政—2023民心工程向群众汇报》《公仆走进直播间—“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委办局长年终访谈》访谈2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聚焦垃圾分类领域,开展“垃圾分类·津彩分呈”网络直播12期,在线互动人数超过100余万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民活动组委会开展的“垃圾分类新时尚·全民参与齐点亮”主题活动,发动全市35万余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打卡,天津市在此次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聚焦燃气安全领域,录制《天津城管说燃气》系列科普短视频5期,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及各类宣传设施播放“天津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常态化推送燃气领域工作动态、科普宣教信息、法律法规解读。组织燃气专家做客“交广会客厅”,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网络直播在茂业大厦、假日酒店、钻石山等户外夜景灯光设施播发燃气安全宣传口号,在长江道等5座过街天桥,宾水道等300块路名牌设置燃气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各公园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悬挂宣传布标,协调天津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布安全用气提醒公益短信,覆盖全市1700万手机用户,通过12379短信向全市应急责任人发布11517人次,通过121短信向公众发布350万人次,通过大喇叭渠道向农村地区发布,覆盖180万人

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含2022年结转3件),答12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中。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8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复议后起诉驳回原告起诉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委行政行为4件,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通过一图读懂、动漫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6,其中文字解读2篇,发布一图读懂图解材料4篇。同时公开《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按要求完成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及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各项要求,高效推进我委政府网站落实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加强对我委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美丽天津”、微信公众号“天津城市管理”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打造栏目规范、内容完备、功能多样、服务面广、信息安全的公开平台

)监督保障。组织开展我委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加强部门联动会商,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严格履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7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2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37.522846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2

0

0

0

0

1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3

1

0

0

0

0

34

(七)总计

121

2

0

0

0

0

1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2

6

0

0

2

0

2

0

0

6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领域有待继续扩大下一步,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公开平台的服务性。

(二)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32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个为咨询类申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csgl.tj.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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