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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平区内有害垃圾处置,和平区垃圾分类办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就本辖区内10家过期药品收集点以及涉案药品等有害垃圾收运问题进行前期沟通,积极探索最佳收运方案。
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过期药品被划归为有害垃圾范畴,废弃药品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新药或假药售出,更会危及群众身体健康。《条例》实施二周年以来,和平区垃圾分类办落实条例要求,严格分类收集运输,针对区内产生的有害垃圾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有效确保有害垃圾的及时收运。
经双方研究,针对过期药品产生周期较长、产生量较少的特点,和平区分类办委派区收运企业拟采取定期上门+预约收运的方式,运至建设路有害垃圾暂存点,待存储到一定量时再统一运往指定处理厂进行处置。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零售药店监管相关要求,督促药店在过期药品收集点存放和妥善保管好回收的废弃药品,及时预约企业上门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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