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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山涉嫌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案 一案的听证会

日期:2026-02-05 14:5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 字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津综执听证公告字(2026)第002

王敬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决定于20262261430分,在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楼听证室(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56号) 公开举行王敬山涉嫌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案 一案的听证会。

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 申请时间:202625 日至2026214日。

2. 申请方式:

  联系电话:87880598,联系人:王东晟

3. 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不超过8人。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2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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