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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基本概况
目前,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53万辆,其中小客车保有量395万辆。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停车场1.2万余个,停车泊位约303万个。
情况简介
2022年12月,我市颁布《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津政令〔2022〕33号),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具体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停车管理处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政策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津政令〔2022〕33号)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4号)

  •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津城管公用〔2020〕81号)

  •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 标准规范
  • 《DB12/T 778-2018 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 《DB T29-6-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 《DB12/T 1033-2021 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规范》
  • 停车场建设
  • (一) 推动民心工程建设工作
  • (二)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将增加停车设施供给纳入到我市民心工程。积极挖掘边角空地、桥下空间及可用闲置地块,建设停车设施,2022年-2024年新增停车泊位约2.2万个。2025年预计新增停车泊位5000个,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需求。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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