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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对照我委“十四五”规划中打造“法治城管”的目标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开展执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做法
(一)逐步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配套制度体系
对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任务目标,结合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和住建部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制定《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城市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等21部执法配套制度文件,为持续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提供执法配套制度保障。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向全系统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分别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贯彻实施。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我委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1年,我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497件,行政处罚决定241件,已全部予以公示。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出台规范统一的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式样,通过设置询问室、配置音像设备,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市城市管理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足额配备了10名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符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条件的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公平公正。2021年,我委共有5件执法案件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法制审核,并作出了重大执法决定。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动态维护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一是动态调整我委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完成全委126名执法人员证件在线升级工作。二是协助市公用事业局注销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三是组织开展执法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业务培训。
2.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培训。通过“两个课堂”(即线上“云课堂”、线下“大讲堂”)、讲好“两堂课”的方式,组织城市管理系统开展以“以城镇住宅小区违建与相邻关系的界定及处理”等6期系列专题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时间累计60课时,培训人员约3000余人次。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下沉督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办等方式,重点围绕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事项履职情况、执法数据统计情况、主动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同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定期通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通报了4期燃气执法、垃圾分类、不文明行为治理等方面的执法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4.建立执法问题专项督办制度。为落实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的有关工作要求,今年我们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了市、区两级执法专项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问题专项督办,切实解决好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的诉求。2021年,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共办理群众反映城市管理执法类问题365件。
5.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指导督促城市管理系统各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二是制定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建立我委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三是对天津振春废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十三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四是调整完成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四)持续推动城市管理专项执法工作
1.组织开展“两个条例”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城市管理系统各部门开展日常执法专项行动,对于发现的违法问题严格查处。2021年,全市依法查处违法饲养家禽、违法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9839起,罚款金额75.14万余元;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782起,共11.89万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充分吸取上半年各地燃气安全事故有关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大检查。全市共检查点位5703个,发现问题隐患3061个,整改隐患问题2947个,整改率约96.3%。2021年,全市燃气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共129件,处罚金额约235.2万元。
3.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对市场主体涉及占路经营、户外广告、占绿破绿等城市管理领域5种轻微违法行为设定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按照市双减办对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专项治理的部署安排,成立“双减”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全时段、全覆盖巡查检查,重点治理未经审批或者未按照审批内容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24人次,发现问题并治理4198处。
(五)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宣传
1.利用新媒体网络直播普法活动。联合平津战役纪念馆,依托“平小津”直播间先后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铸牢绿色理念”生活垃圾分类网络直播活动、“文明天津 你我同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两周年网络直播宣传活动、“防患未‘燃’”燃气安全直播沙龙宣传活动,共吸引了43万观众在线观看参与互动,18余万人点赞,收到良好效果。
2.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深入天津财经大学、和平区南市食品街社区、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5所学校、16个社区、50多家企业,通过“城管大手拉小手”、PPT讲解、互动问答、趣味游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为广大师生、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宣传垃圾分类、燃气供热、道路桥梁等方面知识,得到普遍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目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城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
一是建议学习借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城管行政执法条例,健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体系,调整现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制定完善一部体系完备、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地方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二是缺乏明确的执法罚没物品处置依据。在执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的居民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鸽子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规定时,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均反映现有执法依据不充足。按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中“第十三条 各级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置罚没财物。”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出台相应的罚没物品规定文件,有效指导一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二)部门之间联勤联动机制不健全
城管行政执法主要行使的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分割出来的权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脱离原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原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特别是一些较为专业的领域,如开展餐饮油烟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方面,城管执法人员有时对相对人是否违法无法判断,需要分别致函生态环境部门、规划部门沟通确认通过其复函内容来做出判断。由于协调工作需要各部门配合,但因协调机制不健全,容易造成执法效率低、效果不理想等局面,不利于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目前,因执法监督平台权限限制,不能及时、动态掌握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仅依靠每月各区报送执法数据定期掌握各区执法动态,不利于有效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配套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督促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对各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执法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水平。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