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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日期:2022-12-12 13:50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 字号:

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市城市管理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优化、细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城管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一、抓制度促规范,执法配套制度更加健全

(一)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制定印发《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委编办工作要求,及时对绿化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对照《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关于燃气执法职责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执法权责边界,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配套制度。对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任务目标要求,结合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组织市、区执法业务骨干,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城市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等21部执法制度文件,执法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的修订情况,围绕现行的30余部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对涉及的258项裁量基准,逐条逐项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幅度、阶次,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

(四)进一步健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强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的紧密衔接,切实解决执法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联动的实施意见》,促进执法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对照《城镇燃气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供热条例》,研究制定燃气供热执法指导手册,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指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指导下,城市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11家市级综合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了执法先锋党建联盟,并签订了《党建联建公约》,建立完善了市级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了对解决突发性、疑难性、复杂性问题的治理途径,形成了联合治理、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市级行政执法局面。

二、抓执法促落实,重点执法活动更加有力

(一)开展犬只便溺专项执法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八部门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试行)》等机制文件组织城市管理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养犬人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粪便问题及时通过数字化平台上报,并督促属地管理部门介入治理强化执法处罚力度,指导基层执法机构规范开展犬只随意便溺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治理4800余起,行政处罚1.1余元。

(二)持续推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为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落实住建部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治理原则,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依法依规有效处置在账违法建设,坚持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5.6万余平米。

(三)严厉打击占绿毁绿违法行为。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对占压绿地、毁绿圈占、违法伐树、毁绿种菜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各类占绿毁绿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截至目前共治理违法行为4000余起,行政处罚14.8万余元。

(四)强力推动违法占路经营治理。有步骤、有计划地指导推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夏季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突出治理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各类非法占路经营摊点,共治理乱摆乱卖6.7万余处,行政处罚56.1万余元。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协调推动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我市夜间经济繁荣发展保驾护航,会同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支持“地铁e站”餐饮便民项目运营,强化执法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依法助推城市环境秩序提升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共治理各类非法小广告2.5万余处,行政处罚2.64万余元。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突出治理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各类非法占路经营摊点,共查处乱摆乱卖6.7万余处,处罚56.1万余元。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在治理效果不佳、易反复点段,设置固定+游动的治理勤务,全力提升违法停车整治效果。共发送机动车违法停车提示信息102万条,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1.25万辆,处罚29.6万起;规范互联网租赁车停放64.28万辆。

三、抓队伍促管理,执法队伍素质更加过硬

(一)抓好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市、区城市管理委两级联动、层层落实,重点对行政处罚法的修改背景、修改内容以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分级、分类进行专项培训。今年以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期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累计培训全系统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

(二)加强平台维护,规范执法信息归集。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指导执法总队加强对案件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组织城市管理系统63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委机关和执法总队135名持证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申请注销6名不再从事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证件。

(三)开展以案释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加强执法典型案例收集、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今年以来,重点围绕燃气安全执法、城市树木保护等方面向全系统印发了2期典型案例。

四、抓监督促整改,执法办案能力更加突出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案卷抽查、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全系统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调研和监督检查,对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卷制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全系统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已开展3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按照《天津市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本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线上自查自评,评查简易程序案件25件,评查率达到100%,所有案卷都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规范,全部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名录库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指导督促城市管理系统各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动态调整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五、抓安全促发展,城市管理安全更加稳定

)做好疫情防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背街里巷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治理违法散养家禽家畜问题,取缔市场周边经营性非法占路摆卖,截至目前共治理散养家禽3900余处,非法占路经营问题6.7万余处次,确保城区各级道路通畅,环境卫生秩序井然有序。

(二)强化户外广告牌匾安全隐患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二十大期间市容景观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抓好重点时期、关键部位的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检查工作,对各区负责人直面提醒提示,共排查点位2.5万余处,发现问题3576处,其中整改3048处、拆除528处,解决率100%,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

(三)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燃气安全领域执法检查,成立8个市级和16个城市管理委督导组,层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安全责任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共立案743件,处罚398件,处罚金额1271.0927万元。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权责事项。对照市政府安全生产执法文件,重新研究、梳理涉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确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81项,完善相应执法事项目录,积极督促市、区两级执法部门,按照权责清单执法事项,落实覆盖率和履职率。

六、抓短板促提升,执法工作目标更加明确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为:

    一是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委成立的一支行业执法队伍,已转变为部门执法而非综合执法,但承担着《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行政处罚权规定》中规定的规划、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权,法律规定与现有执法体制和执法工作实际已不相适应,亟需制定完善一部体系完备、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地方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顺畅。机构改革后天津在8个行业领域分别成立了行政执法队伍,而原各行政管理部门分割出来的相对集中的权力并未收回城市管理执法和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实践不能完全脱离原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特别是如餐饮油烟、违法建设等一些较为专业的领域,相对人是否违法需要分别致函生态环境部门、规划部门沟通方可确认判断,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保障不到位上级部门没有对执法监督职能职责、人员资格、专用车辆、经费保障、方式方法等进行明确和要求,现阶段执法监督工作多数以开展执法数据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监督检查还不能全面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执法本是两支不同执法队伍,但目前街道综合执法着装却是城市管理执法制服,从外在形象上与城市管理执法不能区分,一旦发生问题产生群众投诉及网络舆情社会均指向城管执法,而城市管理部门又缺乏对街道综合执法的监督权及有效的监督手段,给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带来极大困难。

对于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和打算:

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形成有序高效的执法体系。建议根据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设置,加快推进符合现行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厘清部门之间、市区街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执法权责和界限,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边界清晰、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执法监督人员、对象、内容、方式等,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科技化手段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效能。

三是开展城市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专业素质。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采取授课式、案例式、互动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重点围绕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薄弱领域执法,加大对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执法技能运用等方面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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