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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做好“中元节”文明祭扫工作的各项要求,倡导全委广大干部职工珍惜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自觉推行文明祭祀,传承文明新风,净化城市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现就今年“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杜绝封建陋习,倡导“文明祭扫”
“文明祭扫”是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落实《城市管理规定》、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培养文明素质的具体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共青团员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和《市民文明公约》,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杜绝燃放爆竹、焚烧纸钱等封建陋习,自觉践行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保洁频次,保障道路环境
各级市容园林环卫部门在祭祀高峰期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扫保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机扫水洗作业标准,增加重点路段机扫水洗频次,切实做到降尘防污。二是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对撒纸钱、烧纸、放鞭炮及随意丢弃的垃圾的行为及时劝阻,对产生的垃圾纸屑及时清除,保障道路整洁和出行安全。
三、遵守政治纪律,严禁公车私用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公车扫墓、祭祀;禁止向下属单位借车扫墓;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一律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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