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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清明祭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为弘扬文明祭扫、低碳清明的时代新风,共创天朗气清、山青水绿的宜居环境,倡导全委干部职工珍惜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创建成果,自觉践行绿色文明、安全健康的祭奠方式。
一、杜绝封建陋习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共青团员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和《市民文明公约》,带头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杜绝燃放爆竹、焚烧纸钱等封建陋习,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二、倡导文明祭扫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清明节”是传递亲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在烈士纪念碑、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党日活动,倡导推广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三、保障城市环境
各级环卫部门在祭祀高峰期要切实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增加重点路段机扫水洗频次,降尘防污,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对撒纸钱、烧纸、放鞭炮及随意丢弃的垃圾的行为及时劝阻,对产生的垃圾纸屑及时清除,保障道路整洁和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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