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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满足市民过街需求、提升城市发展活力,我市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已形成阶段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可通过本网页“发表意见”表单提交

2、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csglwyjs09@tj.gov.cn

3、可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电话/传真:28365072;邮政编码:300204

请在“草案正文”页面查看《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2022年7月14日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作为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体现社会公平与关怀、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支撑现代宜居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以更加崭新的容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紧密结合当前新发展形势、新发展理念,组织编制《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采纳反馈说明

《天津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40条意见,主要集中于过街设施新增和既有设施改造提升两方面,对上述公众意见反馈如下:

一、社会各界提出的在东丽区外环东路与方山道交叉口北侧、靠近新立郊野公园附近新增过街设施,经认真研究,《规划》将在此位置新增立体过街设施一处,满足群众过街需求,此类建议予以采纳。

二、社会各界提出的密云路与汾水道交叉口附近现状天桥楼梯积水等问题,不属《规划》内容,该问题已转天桥设施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此建议予以采纳。

三、社会各界提出的在东丽区津汉公路沿线、靠近SM广场附近新增过街设施,经认真研究,该位置位于津城核心区范围以外,且津汉公路属于公路、不属于城市道路,不在本次规划方案布局范围,此类建议采纳。

综上所述,共采纳相关意见建议4条,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规划工作的支持。                        

                                2022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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