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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天津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进一步高效支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我市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已形成阶段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2722日至821

二、意见提交方式

1、可通过本网页“发表意见”表单提交

2、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csglwyjs05@tj.gov.cn

3、可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电话/传真:28365072邮政编码:300204


请在“草案正文”页面查看《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2022722


草案正文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十四五”以来,我市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现天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天津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进一步高效支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依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规政策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是天津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三次修正

3.《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919日)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26日)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6.《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8.《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9.《天津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

10.《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

11.《天津市省级公路网规划(2020-2035

12.《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13.《天津市供水规划(2020-2035年)》

14.《天津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阶段成果

15.《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

16.国家、天津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四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提出的“三个着力”、对天津工作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瞄准天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要求,重点支撑“津城”、“滨城”双城格局全面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双碳”目标加快实现,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通过优化综合交通结构,构建更加完善的城市路网、更加联通的桥梁体系、更加绿色的出行条件、更加舒适的空间尺度,实现城市道路系统更高水平服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第五条 基本原则

┈┈支撑城市空间格局。立足津滨双城功能定位,通过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布局,高效服务津滨双城核心区、主城片区、区域性节点城市,支撑我市一市双城多节点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城镇体系成型完善。

┈┈落实交通发展战略。面向“双碳”目标,落实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战略,在综合交通体系框架下发挥道路交通作用,实现对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慢行交通的服务、支撑和协调。

┈┈满足城市用地功能。结合不同片区城市发展要求和功能定位,坚持分区施策,各级道路有机协调,片区布局契合地区城市特征,满足用地功能,支撑城市开发。

┈┈保障慢行交通路权。道路空间利用由以车为主向以人为本、人车兼顾转变,优化路网在联通性、可达性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充分保障慢行交通路权,实现道路交通低碳、绿色发展,激发道路空间城市活力,持续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提升系统安全韧性。因地制宜开展道路桥梁多通道、多路径谋划强化路网系统的安全性、可靠度,提升智能化水平和应对大面积突发交通拥堵、城市应急疏散、防疫抗疫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路网系统韧性。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第七条 规划范围及内容

规划范围为津城、滨城、双城管控区、外围各区主要开发边界范围内,重点为津城核心区和滨城核心区。

津城核心区、滨城核心区范围内规划内容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以及城市次干路的空间结构、线路走向和规模。其中,城市次干路为示意方案,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地区策划方案等相应调整。

其它地区规划内容为城市快速路以及城市主干路的空间结构、线路走向和规模。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

第八条 规划目标

立足天津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为指导,持续完善路网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经济的一体化路网体系,支撑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激发城市活力。

第九条 规划指标

通达指标:津滨双城核心区内90%地区实现任意两点平均40分钟通达,津滨双城范围内90%地区实现任意两点平均60分钟通达。

密度指标:双城核心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

环境指标:道路断面空间慢行交通、绿化空间不低于45%

安全指标:主次干路安全隔离设施设置率100%

运行指标:路网整体饱和度不超过0.45

第十条 规划策略

综合交通高效协同。加强道路交通与各类交通方式的协同配合,加密轨道站点周边路网密度,充分喂给轨道客流,道路路权充分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实现道路交通与综合交通方式的有效协同。

路网功能统筹融合。统筹公路和城市道路功能,相应等级城市道路与公路网统筹衔接,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转换,提升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各级道路网络分工协作,各自成网,一体化满足社会经济活动需求。

快速路网增容完善。充分发挥既有道路功能,继承既有快速路体系,优化节点,提升部分高等级道路,通过断面和节点改造扩容快速路系统,形成以双城为核心、双城间有序互动的快速路网组织结构,完善机动车交通快网,服务双城联通及快速、长距离出行。

主次道路功能明晰。主干路细分类型,交通型主干路配合快速道路服务长距离交通,普通主干路形成地区主骨架。次干路衔接主干路及支路,有效提供地区性交通组织服务。主次干路有机协调,区域布局契合地区城市特征,不同道路网络服务不同用地类型,充分满足城市用地功能。

慢行交通系统成网。结合水系资源、公园绿地等布设城市绿道慢行线路,因地制宜设置综合步道、骑行道、慢跑道,构建慢行交通专用慢网,落实生态要求、满足群众品质出行需求。

空间品质活力提升。重新定义街道类型的基础上,通过街道红线空间、绿线空间、退线空间要素的统筹优化,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城市空间塑造为高品质的城市空间,复兴街道生活,提升城市活力。

桥梁节点衔接畅通。从分发挥桥梁对城市空间“缝合”作用,道路立交桥梁匹配相交道路等级和路网容量,跨越类桥梁保证路网的连续和联通,通过科学安排桥梁节点,减少交通绕行,实现各级路网的顺畅衔接。

第三章 规划方案

第一节 津滨双城路网规划方案

津滨双城路网对外高效对接公路网体系,对内支持城市空间优化、服务人口岗位联系、协调和服务公共交通系统,通过多级路网提升,全面支撑津滨双城高效发展。

第十一条 提升城市快速路,满足机动车长距离出行需求

通过提升城市快速路规模,完善快速路重要节点,有力衔接城市核心和片区中心,支撑城市空间拓展,满足机动车长距离出行需求。

津城快速路系统规划为“双环十五射”的快速通道并辐射周边地区。滨城快速路系统规划为“三横两纵两联”的快速路网络。双城间构建四条快速通道。

第十二条 强化骨架主干路,服务功能中心的交通联系

通过强化城市核心地区主干路骨架路网,更好承担城市片区中心间特别是相邻片区中心间的较长距离交通,充分支撑片区发展,实现城市各功能中心交通联系提升。

津城核心区主干路系统在中央活力区范围内继承现有路网,在中央活力区外围形成“一环多(十八)射九联络”环状放射式交通型主干路系统,服务津城核心区对外服务辐射。滨城核心区规划形成“二十横十八纵”的主干路系统,实现核心区各片区有机联系,南北互动。

双城核心区规划城市次干路系统成网,与主干路紧密衔接,以承担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沿线地块进出功能,有效提升城市道路网络运行效率。

第十三条 完善核心区外围路网,支撑主城片区高效发展

通过完善津城核心区以外地区路网体系,向内衔接核心,向外对接公路,横向四区互通,支撑主城片区高效发展。

外围路网应以射线快速路和主干路为骨架组织路网体系,西青区西青城区与赛达城区各自形成完整的路网体系,城区之间有机联通互动;津南区津南科创会展城与八里台组团、北闸口小站组、葛沽组团紧密衔接,并与津城核心区紧密对接;东丽区融入津城,协同滨城,强化东西向组团间干道补充,支撑东丽融入津核发展;北辰统筹环内地区与大双组团、西堤头组团,各级路网促进空间聚合发展。

第十四条 加密支路网络,激发窄路密网城市活力

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公共交往空间、激发城市活力,通过加密支路网络,尤其是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支路网络,加快形成“窄路密网”建设格局。

城市支路应以街区尺度为控制手段,加密支路网。通过合理控制街区尺度,提高支路网密度,并根据地块形状合理布局。

现状保留区域,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支路。强化支路与周边路网的衔接。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路网密度,禁止将市政道路封闭为小区内部道路,已封闭的应打开。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既有大型封闭小区和大院的内部道路对外开放,争取公建大院率先开放、大型封闭小区内部道路首先对邻近小区居民慢行交通开放。

第十五条 筹划慢行专用路,满足慢行交通品质出行需求

通过建设慢行专用路系统,构建广泛覆盖的慢行交通专用网络,兼具交通和休闲功能,满足慢行交通品质出行需求。

城市核心区构建城市级、城区级和社区级三级慢行专用通道。

城市级慢行专用通道依托河流、道路绿带、外环绿带的城市空间,对内串接城市公园,对外衔接郊野公园,是慢行交通网络骨架。

城区级慢行专用通道依托二级河道,线性公园及生活性道路两侧绿化带,完善补充城市级慢行专用通道,丰富市民出行方式,提高慢行交通可达性。

社区级慢行专用通道依托道路绿化、街道空间、城市林荫道、串联社区中心、公园、广场、公交首末站、地铁站点等。

第二节 外围五区路网完善指引

对于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五区,作为节点城市交通网络自成体系,各区道路网络落实城市发展定位,支撑城市转型,支持产城融合,服务城乡互动,不断助力区域节点城市建设。

第十六条 完善路网体系,服务协同示范先导新武清

武清区路网发展特点为主次干路比例协调,路网密度适中,但缺乏城市快速路服务城区长距离交通需求,规划重点为完善武清区路网体系层次结构,谋划武清区城市快速路,建立地区层次明细、结构合理的路网体系,通过路网体系完善促进板块融合和产城融合,提供高品质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吸引力,支撑“京津明珠、幸福武清”建设。

第十七条 强化内外对接,服务新兴功能引领新静海

静海区路网发展特点为静海新城、团泊新城路网相对独立,相对优势为与津城空间距离较近,规划重点为加强静海新城与团泊新城交通联系,强化静海区与津城的内外对接,实现借助津城资源优势,推动落实静海区定位发展,同时服务深化“静沧廊”区域合作,实现不断深化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

第十八条 推动双城联动,服务科创文化示范新宝坻

宝坻区路网发展特点为宝坻新城路网相对完善,京津新城路网发展薄弱,双城联系明显不足,规划重点为推动宝坻新城、京津新城联动发展,提升京津新城城市活力,同时支撑宝坻站周边城市建设,强化京津新城路网,实现宝坻区双城协同联动发展。

第十九条 增强融合联通,服务国际生态休闲新宁河

宁河区路网发展特点为老城区与新城区路网融合不足,蓟运河两侧城市联系不便,规划重点为加强宁河新城新、老城区的融合和联系,强化蓟运河两侧的城市联通,通过路网融合联通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路网统筹未来科技城产业功能联动,形成良性发展格局。

第二十条 加密次支道路,服务特色发展先行新蓟州

蓟州区路网发展特点为城市路网主骨架已经基本形成,但次支路网密度不高,交通出行很大程度依赖主干路,规划重点为加密区内次干路和支路网络,提高地区路网密度,形成级配合理的路网体系,提升路网承载能力,同时紧密衔接蓟州新城、老城和州河产业园,通过路网综合提升实现城市定位和功能落地。

第三节 桥梁规划方案

统筹桥梁节点,通过合理设置路网交叉节点形式,高效实现路网衔接顺畅转换。桥梁系统根据其功能等级划分为以下二类:

道路交叉桥梁:在道路与道路相交情况下,两条或多条道路在不同平面上相互交叉,形成立交桥梁,其红线空间应根据具体交叉形式确定。

跨河道、铁路桥梁:在道路与河道、铁路相交情况下,保证道路、人、车通行建设的建筑物,其断面应与上下游道路保持一致。

第二十一条 完善道路立体交叉桥梁,提升路网承载能力

城市快速路相交应为互通式立交,城市快速路与城市主干路相交宜为分离式立交。

在津城核心区,规划立交桥梁169座,主要位于外环线快速路、快速内环以及快速射线道路。外环线快速路、快速内环与主要道路相交应为立交形式,未来通过平面交叉口立交化改造以及局部节点完善逐步实现外环线快速化和快速内环的功能提升。津城核心区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增道路立交。

在滨城核心区,规划立交桥梁24座,分别位于海滨大道、中央大道、京港快速路、塘汉快速路、西中环快速路、泰达大街、新港四号路、洞庭路、东江路、河北路、车站路、天津大道等沿线。

在其他地区,规划立交桥梁118座,主要位于地区快速路、一级公路等重要干道沿线。

在不影响桥梁安全、不妨碍交通运行的前提下,立交桥下空间应充分利用,可作为文化空间、绿化空间、景观空间、停车空间等用途使用。桥下道路,尤其是慢行交通通道,应首先保证道路指向明确,避免桥下绕行。

第二十二条 布局河道铁路跨越桥梁,保障路网联通水平

各级路网根据路网布局方案,以桥梁形式跨越河道,以桥梁地道形式跨越铁路,避免产生断头路。桥梁设置应充分考虑慢行交通过桥需求,在桥梁断面同步考虑慢行交通通行空间,若因条件受限,应在桥侧考虑慢行交通专用通道,并保证慢行通道连续性。

津城核心区跨越海河、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新开河等河道规划主要桥梁58座,滨城核心区跨越海河、蓟运河、永定新河等河道规划主要桥梁27座。

跨越铁路方式根据路网规划联通情况在工程方案深化过程中结合周边条件选择上跨、下穿等形式。

在城市核心地区应因地制宜布置慢行交通跨河桥梁,作为主要道路跨河桥梁的补充。慢行交通跨河桥梁布置应重点考虑满足跨河交通需求、减少慢行交通绕行距离、契合两岸用地功能等方面要求。

第四节 道路空间优化方案

通过优化道路断面空间,统筹各类方式道路路权,充分重视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有力推动出行结构活力转型。 

第二十三条 重视统筹道路路权,保障各类交通通行要求

转变交通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推动“道路”到“街道”的转变,合理划分路权,将城市街道塑造成高品质的公共空间。

实现多样化的路权管理,通过设置公交专用道、可变车道、HOV车道(多乘员车道)、因地制宜设置自行车道等,提升道路使用效率。

加强宣传引导,转变交通发展理念,并结合公交周、无车日等活动,对有关路段适时、动态调整路权分配方式。

第二十四条 加强空间统筹管控,着力激发城市街道活力

对于中央活力区等区域,路网实现率高,重点依靠优化道路空间提升城市活力。通过“道路”向“街道”转型,将街道视为最大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升街道品质,激发城市活力。突出人为本向、人车兼顾,强化空间、淡化红线。

上述区域道路按照“快速路满足长距离出行交通属性,部分主干路突出景观等要求,次干路形成商业、生活、历史、景观特色”原则,将原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道路按照街道类型划分为交通型街道、商业型街道、生活型街道、历史型街道、景观型街道和综合型街道。

既有道路更新通过更新路权、统筹街道功能、提升环境品质、激发街道活力,将安全、生态、精致、活力四大理念融入道路更新中,实现活力街道、精致城市、魅力天津目标。

红线内空间需要降低机动车空间占比,强化街道的安全性及舒适性,提升街道绿化覆盖率。主要控制机动车道(公交专用道)、分车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要素。

红线外空间利用绿化带统筹布置绿化、城市家具及各类功能设施,提升街道利用率与秩序;依据建筑功能与类型,赋予建筑前空间功能,有助于提升街道舒适度,激发街道活力;考虑街道建筑业态,统筹沿街建筑色彩、外立面材质、建筑风格等要素。

城市其他区域道路可参照上述控制要求进行建设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 充分保障慢行空间,促进绿色交通转型发展

原则上,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次、支三级道路均应布设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通行空间。

历史保护街区等区域道路宽度相对较窄,宜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有关条件,因地制宜布设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通行空间。

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应低于2.5米,单向非机动车道专用路宽度不宜低于3.5米,双向非机动车道专用路宽度不宜低于4.5米。

快速路辅路、主次干路、城市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客运走廊500m范围内城市道路设置的非机动车道,应与机动车道物理分隔设置,支路宜进行划线隔离。

人行道设置应与交通设施带、建筑前区、绿化景观实施等有效衔接,统筹布置,可考虑道路红线,道路两侧绿化、建筑前区一体化设计。

鼓励在轨道站点和公交站点影响区、商业设施集中地区、学校公园等地区的道路,优先保障人行通行空间,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4米。其他各类地区新建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改建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

对于因特殊情况人行道宽度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道路,可通过适当压缩道路空间其他部分宽度,确保足够的人行空间。

第四章 近期建设方案

按照坚持问题、目标双导向原则,从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支撑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不断完善,支持重点片区和重点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路网自身功能,提升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城市功能的角度,本规划提出了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重要的城市次干路和桥梁的近期建设建议项目。通过强化近期建设,持续增强道路桥梁体系效能。

第二十六条 推动双城路网完善,助力实现城市发展定位

津城路网近期建设聚焦提升津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水平与城市活力,重点完善和提升城市快速路体系、推动结构性主干路建设、促进片区联通道路建设、构建重点开发片区骨干路网。

滨城路网近期建设聚焦服务补短板,服务滨城核心区集聚功能、提升城市能级,加快核心区骨架道路建设、增设跨河通道,强化片区衔接。

双城中央活力区近期结合城市更新、TOD开发开展道路空间改造工作。

津滨双城核心区近期建设和改造39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第二十七条 服务整合主城片区,不断增强区域服务功能

西青区围绕建设天津南站周边路网,加强西青城区、赛达城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近期建设30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津南区围绕加强津南区与津城核心区的快速联系、打通区域内部关键通道,形成区域高效便捷道路体系为目标,近期建设6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东丽区围绕环内地区整体提升、经开区升级改造、强化环外组团对外联系,进一步完善骨架路网体系局,近期建设8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北辰区围绕完善整体路网功能、支撑重点地区开发,进一步优化路网、缓解交通拥堵,近期建设14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第二十八条 分别完善五区路网,有力支撑中等城市建设

武清区近期重点围绕城区北部京津产业新城起步区开发建设、破除组团间阻隔、畅通微循环等方面开展工作,近期建设13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静海区围绕建设完善静海新城路网、加强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间联系等需求,近期建设3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宝坻区围绕建设宝坻站周边路网、加强宝坻新城、京津新城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近期建设9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宁河区围绕建设未来科技城组团间、加强宁河新城、未来科技城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近期建设5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蓟州区围绕建设蓟州主城区骨架路网、加强各组团间联系,推动重点地区开发建设,近期建设10条(座)重点道路、桥梁。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要求

本规划涉及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详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在道路桥梁用地空间管控阶段,道路桥梁用地应尽量远离既有建设项目,并通过增设防护绿地等方式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在道路桥梁建设实施阶段,应考虑通过使用低噪声路面、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同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工程方案中落实好相关治理措施。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应符合相应的管控要求并按《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规划实施主要措施

1.规划传导。将市级道路桥梁专项规划作为各区编制区级道路桥梁专项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和基础,各类成果反馈到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协调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并落实和保障道路用地。

2.方案管控。对快速路、主干路进行刚性管控,需要调整的,应对拟调整内容开展专题技术分析,并经评估论证后方可纳入本规划。对次干路以下等级道路进行弹性管控,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建设规划阶段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应保证其原交通功能的实现。

3.用地保障。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用地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道路等级、宽度等控制要素进行调整的,应对拟调整内容开展专题技术分析,并经评估论证后方可纳入本规划。

4.落地实施。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道路桥梁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各项目的建设时序,保障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能够持续有效指导道路建设、支撑城市发展。

5.动态评估。逐年开展规划评估工作,结合城市发展、交通系统建设等因素动态评估和调整规划方案,提高规划的可实施度,保持规划对城市道路发展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


背景介绍

道路系统是城市基本功能的重要载体,承载了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我市道路历经百年发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广泛、层级明晰的现代道路网络系统,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十四五”以来,我市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现天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天津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进一步高效支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更加崭新的容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紧密结合当前新发展形势、新发展理念,组织编制本规划。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采纳反馈说明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2年7月22日至8月21日公示期内,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8条意见,主要集中于道路等级、桥梁布局和近期建设等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社会各界提出的津城核心区增加城市快速路等问题,经对津城核心区范围快速路覆盖范围和通达时间进行评价,目前津城核心区快速路通达性较好,结合初步可行性分析后认为津城核心区不再大规模新增城市快速路,既有快速路通过优化完善更好发挥功能,此建议不予以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外环线快速化改造问题,经认真研究,本规划中提出外环快速路以提升为主,通过沿线立交建设逐步开展外环线快速化改造,相关内容已经纳入“强化近期建设,持续增强道路桥梁体系效能”相关章节,此类建议予以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荣都嘉园出行不便问题,已对相应社区进行了现场踏勘,针对市民建议方案进行了综合分析,优化方案已经体现在规划成果中,此建议部分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跨河桥梁过密等问题,我市海河跨河桥梁间距约为0.9km,规划编制过程中经与国内外著名的百米级宽度河流跨河桥梁间距进行对比,该间距水平位居中游, 同时做到了核心地区密集、外围地区相对稀疏。此外,经过未来交通需求预测,规划跨河通道通行能力与交通需求相互匹配。此建议不予以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海河东路、台儿庄(南)路提级问题,经结合道路规模、沿线用地特征、交叉口间距、周边路网发展情况统筹分析,认为上述道路不宜承担大交通量长距离交通需求,研究后建议维持原次干路等级。此建议不予以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金汤桥、泰兴路桥方案问题,经核实,在金汤桥北侧规划机动车桥1座,可实现联通水阁大街与建国道。经现场踏勘,泰兴路桥目前尚未完工,该桥南北两侧的泰兴路、均富路均未建设。此建议部分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部分图片不清晰问题,在未来本规划正式批复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本和附图等方案成果予以公开。此建议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路网具体跨越形式问题,路网交叉节点处上跨或下穿的具体形式受立交坡度、与沿线建筑关系、地铁及地下管线等多种因素影响,本规划不硬性规定相交道路的上下空间关系,相应内容应在下一阶段规划及项目建设程序中逐步落实,此建议不予以采纳。

综上所述,共采纳相关建议意见4条,感谢对我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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