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践行人民城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筑牢环首都生态屏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发挥规划对绿地布局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城市景观提升的指导作用,支撑高品质天津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规政策,我市研究起草了《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已形成阶段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可通过本网页“发表意见”表单提交
2、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意见:022-28365072
3、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收件人:高用宇 邮政编码:300201
请在“草案正文”页面查看《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
(公示稿)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筑牢环首都生态屏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发挥规划对绿地布局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城市景观提升的指导作用,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规政策,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是天津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三次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资发〔2019〕87号)
5.《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6.《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8.《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10.《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11.《天津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订)
12.《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
13.《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的工作方案》(2022年)
14.《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15.《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国家、天津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四个“善作善成”要求和“践行人民城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衔接区域生态格局,加强规划建设中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保护,保护古树名木及城市大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合理布局绿地空间,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塑造优美城市景观,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加快形成生态稳定、服务高效、碳汇显著、特征鲜明、景观宜人的城市绿地系统。
1.生态优先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遵循生态规律,衔接市域生态空间格局,统筹城市绿地布局,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2.以人为本原则。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构建多层次休闲游憩体系,营造优美舒适的绿色空间,提升绿地服务均好性,使绿地建设真正做到为民便民。
3.统筹协调原则。统筹绿地建设与城市空间发展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绿地建设三者协调发展;统筹城市绿地与外围生态空间关系,共同构建协调的城乡生态空间网络。
4.突出特色原则。与自然资源和地方历史文化相融合,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绿地景观设计引导,突出城市绿地特色。
5.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律,科学提出城市绿地建设发展目标、行动计划、实施措施,既注重现实性、可操作性,又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27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1.规划对象
本规划中绿地指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附属绿地。
全市陆域范围。
市域:重点对各类城市绿地、公园体系、绿道系统提出规划布局要求。
津滨双城:津城包括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除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外的行政辖区范围;滨城为滨海新区除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外的行政辖区范围。重点构建城绿协调的绿地系统布局,开展绿地分类规划,建立分级分类、均衡布局的公园体系。
衔接市域山、海、田、园自然要素,形成多元共享的城市绿地空间布局,构建城绿共融的绿地系统,增强城市碳汇能力;建立结构合理、服务均衡、功能丰富的公园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游憩需求;塑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特色绿化景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景观品质。到2035年,建成“绿量充沛、普惠共享、美丽宜居”的北方园林城市。
1.近期规划指标(2027年)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人;
城镇绿地率不小于37%;
城镇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9%;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不小于85%;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保持100%。
2.远期规划指标(2035年)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1平方米/人;
城镇绿地率不小于38.5%;
城镇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9.5%;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不小于90%;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保持100%。
1.区域协同
融入区域生态空间格局。共同维育区域生态网络,提升生物多样性承载力,通过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更好地融入全市及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衔接自然保护地体系。衔接自然保护地中的自然公园,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在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在保证生态功能前提下,发挥自然公园的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功能,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的空间场所。
推进城市绿地与外围生态空间融合。串联城市近郊绿色资源,强化城市绿地与外围郊野公园有效联通,促进林地、湿地、水系与城市绿地形成有机整体。
2.增存并举
做大增量。严格落实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地,高标准实施绿地建设,与城区拓展同步推进,保证新建区域绿化规模和品质。
做优存量。结合城市更新大力推动现状绿地提升改造,对利用效率较低的防护绿地进行公园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附属绿地向居民开放,建成一批方便居民使用的游园(口袋公园),提升公园绿地数量和分布密度,改善城市整体绿化品质。
3.均衡高效
确保公园绿地均衡布局。结合人口分布特征和现状基础条件,严格按照公园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公园绿地,以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为重点,增加公园数量,提升公园绿地服务覆盖面积。
提升公园绿地服务水平。面向不同人群,不断完善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公园服务功能,丰富公园内涵,打造适宜全年龄段的公园服务体系。
4.多元融合
推动文绿融合。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按照“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风貌特征,在绿地建设中融入天津多元文化元素,有效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体系化、标志化、特色化的绿地景观系统。
强化水绿融合。发挥九河下梢的自然资源本底特征,强化水绿融合,推进滨水绿地增补与升级改造,形成富有魅力的蓝绿空间。
促进城绿融合。强化外部生态空间向城市空间的渗透,推动城区立体绿化、道路绿化的增量提质,将绿色融入城市建设各个方面。
鼓励体育设施衔接。落实传统公园体育设施增配,完善体育公园设施配建,拓展居住区健身设施供给,确保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供需有效对接。
融入防灾避险功能。以平急两用、集约节约、均衡布局为原则,合理设置防灾避险绿地,发挥公园多重服务功能,提升城市韧性。
第一节 公园体系规划
1.规划原则
系统性原则。坚持系统性观念,以生态服务和休闲游憩功能为核心,形成适应不同人群需求和活动要求、协调互补、体系完善的公园系统。
均衡性原则。根据人的出行活动特征和不同类型公园服务范围差异,合理确定公园服务半径,确保公园布局的均衡性,增强公园服务能力,强化公园公共空间属性。
特色化原则。充分挖掘地方自然和人文资源特色,建设一批展示地方历史文化价值,具有较高艺术品位的公园,彰显天津地域文化特色。强化公园与文化、艺术、教育、体育、防灾等功能的结合,满足不同人群特色化需求。
2.公园体系构建
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重点,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休闲游憩需求,规划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的公园体系。
(1)综合公园
指具有完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公园绿地。
(2)专类公园
指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具有相应的游憩和服务设施的公园绿地。主要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文化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等。
(3)社区公园
指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公园绿地。
(4)游园(口袋公园)
指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地。
(5)街头绿地
指在城市道路旁供行人或附近居民短时间休息、游憩的小块绿地。
推进现状综合公园提档升级,结合城区拓展高标准建设城市综合公园,到2035年,全市规划综合公园不少于175个,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达到1.0个以上。
1.占地规模指引
现状保留及改造提升的综合公园占地规模宜在5公顷以上,新建综合公园占地规模宜在10公顷以上。
2.规划布局指引
对现状建成区内5公顷以上,位于人口集中区域的现状综合公园及符合要求的绿地进行保留或提升改造,完善功能,提升景观品质,建成符合要求的综合公园,提高现状综合公园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对规划新拓展区域,结合城区组团划分、功能布局和人口分布,考虑交通可达性、周边服务功能、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分布等因素,按照服务半径要求进行选址,实现综合公园相对均衡布局。其中:新建用地规模10-20公顷综合公园,服务半径1200-2000米;新建用地规模20公顷以上综合公园,服务半径2000-3000米。
鼓励用地规模大于10公顷,平均宽度大于50米的带状绿地改造升级为综合公园。
3.功能配套指引
综合公园应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休闲游憩需求,5-20公顷的综合公园需设置儿童游戏、休闲游憩、运动康体、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可配置文化科普、商业服务、园务管理等设施。20公顷以上的综合公园需设置儿童游戏、休闲游憩、运动康体、文化科普、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园务管理等设施;同时创新设施配置类型与模式,推进公园与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商业、服务等设施融合发展,打造城市公园精品工程。
4.生态建设指引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小微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旱溪等多种形式,提高路径、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以提升公园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有河道、湖泊等自然水体的公园,应充分利用公园河道、湖泊等景观水体作为雨水收集回用设施和调蓄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
注重保护动植物多样性,提高常绿树种和乡土树种的应用比例,充分发挥综合公园生态服务功能。
构建专类公园体系,强化专类公园特色营造,打造活力公园场景,满足不同人群多元化的休闲游憩需求。到2035年,全市规划专类公园不少于86个。
1.文化特色类专类公园规划指引
传承天津市历史文化特色,保护修缮曹家花园、中山公园等现状历史名园和纪念性公园。
与历史文化保护相结合,以运河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地方特色鲜明的历史名园、纪念公园、文化公园等专类公园,营造丰富的特色化公园空间,展示城市地方文化魅力。
2.专项功能类专类公园规划指引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突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居民差异化的休闲游憩需求,结合发展需要,补足缺项,重点建设植物园、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等居民需求较大的专类公园。
保留现状动物园。规划依托沿外环线建设刘园公园、李七庄公园、柳林公园、程林公园等11个大型综合公园,以刘园公园为主园区,其余10个分园体现不同植物主题,通过外环绿道串联形成“植物园链”。
儿童公园和体育健身公园原则上市内六区各区至少1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津城、滨城的主城片区每个片区至少1处,外围五区城区和特色功能组团至少1处。
儿童公园应与居住区交通联系便捷,原则上新建单个儿童公园面积宜大于2公顷,配备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使用功能、空间尺度、色彩搭配、游玩习惯、兴趣爱好等设计应以儿童为核心,兼顾儿童家长的需求。
体育健身公园应与居住区交通联系便捷,原则上新建单个体育健身公园面积宜大于2公顷,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
依据周边服务人口数量,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布局社区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的公园服务,提升社区公园服务覆盖能力,保障社区公园的高效与均衡。
1.规划布局指引
结合15分钟圈、10分钟生活圈配套建设社区公园,原则上每个社区公园占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1-5公顷的社区公园服务半径按照500米控制,5-10公顷的社区公园服务半径按照800-1000米控制,综合公园可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计入社区公园服务范围,基本实现社区公园对城区居住用地全覆盖。
现状建成区采用见缝插绿的方式,充分利用边角地,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建设社区公园。
规划新拓展区域的社区公园宜与生活圈内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益性设施结合设置,形成具有活力的社区活动中心。
社区公园选址应与居住区布局密切结合,与城市道路顺畅衔接,便于居民使用;可结合绿道系统、滨水区域、自然人文要素等,建设滨水型和绿道型社区公园,完善游憩设施,创造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的社区公园;有条件的商业商务集中区,可考虑建设满足消费人群和就业人口休闲需求的社区公园。
2.功能配套指引
不同占地规模社区公园应满足相应的功能配置要求。占地5-10公顷的社区公园应设置儿童游戏、休闲游憩、运动康体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占地2-5公顷的社区公园应设置儿童游戏和休闲游憩设施;占地1-2公顷的应设置休闲游憩设施。
结合社区发展需求,推动社区公园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功能的融合建设,在社区公园内可配置文化活动站、科普长廊、小型商业设施等,并将智慧社区建设融入到社区公园建设中,实现生活便利化。
3.绿化建设指引
社区公园植物配置应符合功能优先、景观多样、造价适中、易于维护的原则。尽可能满足游园居民遮荫避雨的活动需求,多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提高公园的绿化覆盖率。不应选用可能危及居民安全的有毒、有刺及会引起人体明显过敏反应的植物。有条件的公园还可配置疏林草地,丰富公园空间景观。
游园(口袋公园)布局应便于居民到达,强化特色化设计,提高游园(口袋公园)的数量和品质。
结合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每个5分钟社区生活圈至少设置1处游园(口袋公园),按照300米服务半径要求布局建设,社区公园可按照300米服务半径计入游园(口袋公园)服务范围,实现居住用地步行300米可到达1处游园(口袋公园),提升公园绿地的服务覆盖面积,补足公园绿地覆盖盲区。
游园(口袋公园)布局应选址在方便附近居民使用,具有较好交通可达性,方便步行出入的位置。
现状建成区挖掘符合条件的空间,通过增加游憩设施,建设成为具有休闲游憩功能的游园(口袋公园);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附属绿地进行改造,建设成为游园(口袋公园)向公众开放。
规划新拓展区域通过预留公园绿地、控制出街角空间、利用沿路退绿空间等方式,按照服务半径要求,规划建设游园(口袋公园),鼓励新建居住区、新建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条件的附属绿地沿街设置,对外开放建设成为游园(口袋公园)。
充分利用居住用地周边道路两侧绿地,通过增加游憩设施,建设道路型游园(口袋公园),道路型游园(口袋公园)宽度宜大于12米,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65%。
2.规划设计指引
游园(口袋公园)应满足不同群体需求,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休闲座椅、垃圾桶、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方便居民使用。
游园(口袋公园)应有机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做到“一公园一设计”、“一公园一特色”,建成类型多样、景观环境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游园(口袋公园)。
游园(口袋公园)建设应积极应用海绵城市、太阳能等新理念、新材料、新技术,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现状建成区按照“见缝插绿”思路,重点加大对各类空间的挖掘,利用闲置地、滨水空间、街旁空地、边角地、地铁站旁空地、高架桥下、沿路公共设施附属绿地等一切可利用的空间,通过开展绿化景观改造,完善游步道、休息座椅、活动场地等基本设施,建成街头绿地。
规划新拓展区域鼓励在道路两侧和道路交叉口节点位置控制出相应空间,鼓励与文化、教育、医疗等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交通站点等结合设置。
2.规划设计指引
重视街头绿地的景观塑造,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融入文化元素,赋予明确的主题,可与城市雕塑、宣传橱窗等相结合;植物配置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植物,并兼顾植物的形体、季相、色彩等因素,合理利用植物栽植营造优美的绿化景观,装点城市街景。
第二节 绿道系统规划
依托水系和道路,结合线性绿色开敞空间,完善具有文化展示、休闲健身等多元功能的绿道体系建设,满足居民休闲游憩和绿色出行双重需求,建成联通外围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和各类城市公园的绿道网络体系,丰富绿地的休闲游憩功能,彰显生态与文化特色,倡导绿色出行和健康生活。
规划构建“市级绿道—区级绿道—社区绿道”三级绿道体系。
市级绿道是串联全市重点生态空间、人文历史景观和主要功能区等,对市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休闲游憩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是全市绿道体系的骨架。
区级绿道是延续市级绿道,串联市级绿道未纳入的重要绿色空间、文化景观等,主要服务于本区居民,提高绿色开敞空间可达性的绿道。
社区绿道是在社区或绿地内部形成的绿道微循环系统,主要服务于周边居民的绿道。
1.市级绿道
依托河流、道路两侧绿色开敞空间,构建“一心、两翼、七廊”的市级绿道骨架,连接津城、滨城及外围城区,对外串联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和其他重要自然、人文、休闲资源,对内串联大型城市综合公园,实现各区城区及城区外围生态游憩空间之间相互联通,形成全域绿道体系的骨架。
2.区级绿道
充分利用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边缘,以及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等作为绿道选线的依托,就近联系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及公共空间,尽可能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体现地域特色,方便居民使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可依托绿道连接线加强绿道的连通性,构成城区内部绿道网络。
3.社区绿道
依托城市道路绿化、滨水线性社区公园、街道空间设置,连接社区中心、学校、公交首末站、地铁站点、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等,服务周边居民日常出行。社区绿道布局分为重点建设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分别提出指引要求。
重点建设区指规划新拓展区域,依托完善的绿化体系建设网络化绿道体系,强调绿道的整体性、可达性、多样性;利用道路绿带设置休闲游憩设施,优化街道空间,依据街道空间属性可将社区绿道分为商业型绿道与居住型绿道两种类型。
一般控制区指现状建成区,绿化条件受限,绿道建设与道路空间优化、提高步行的舒适性结合,强调因地制宜,合理的利用街道空间和绿化空间,尽可能实现与市级、区级绿道联通。
第一节津城绿地布局规划
融入区域生态格局,统筹城区外围生态空间和内部绿地空间关系,形成内联外接、融入区域生态基底的“一屏双廊两环,五楔十一核多园”绿地系统结构。
“一屏”:指在津城、滨城双城之间建设的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作为城市重要的绿色生态背景;
“双廊”:指海河-北运河绿廊和新开河-子牙河绿廊;
“两环”:指串联城市大型公园的外环绿带环和联通城市内外绿色空间的津城郊野绿环;
“五楔”:指依托外围生态空间形成的北辰北运河生态绿楔、北郊生态绿楔、子牙河生态绿楔、西青生态绿楔、东丽生态绿楔五处向城市空间渗透的绿色空间;
“十一核”:指外环绿带环串联的十一个大型城市综合公园;
“多园”:指分布在津城范围内的各类城市公园。
1.公园绿地规划
以环城四区为重点,加快综合公园建设,补足综合公园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短板。
严格按照占地面积、服务半径、功能配套要求,配套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
加快河道两侧绿色空间提升改造力度,对平均宽度50米以上,总规模大于10公顷的绿地,通过完善相关功能,建设成为综合公园;对规模小于10公顷,平均宽度不足50米的绿地,改造为社区公园或游园(口袋公园)。
充分利用道路两侧宽度大于12米的绿地建设成为游园(口袋公园),不断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水平。
2.防护绿地规划
防护绿地包括津城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交通性道路及铁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公用设施防护绿地等,防护绿地设置应按照防护对象满足相应的防护绿地设置要求。
对有条件的防护绿地,在满足防护功能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游憩节点,实现防护绿地功能复合化。
注重防护绿地的植物群落及景观性营造,在临近城市边缘一侧,减少采用单一树种、阵列式种植的形式。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满足乔木生长环境的情况下,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可考虑协助消纳路面径流雨水,利用初雨弃流装置、植草沟、生物滞留带等设施,滞蓄、净化路面径流。
3.广场用地规划
合理布置广场用地。结合居民需求,提供方便、舒适的休闲游憩空间,为居民的茶余饭后生活提供良好去处。
强化广场主题特色。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特点,广场应有主题特色,在材质、设施选择上紧跟时代发展,满足市民文化、精神需求。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广场用地应提高透水铺装比例,应用透水铺装增加下渗,注重排水坡度与排水沟的设置,结合现状高程,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广场降低峰值径流量,提升城市生态韧性。
4.附属绿地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规划要求的地块绿地率指标建设附属绿地,现状建成区要做到见缝插绿,努力增加附属绿地面积,提高环境绿化质量。
附属绿地建设要做到小而精,合理考虑人群的使用需求,结合时代特点。
积极提升附属绿地的开放性。有条件附属绿地尽可能与外部环境相联通,与公园绿地连成统一整体,通过拆围透绿、微改造等形式,成为公园绿地的重要补充。
强化附属绿地景观设计。宜以植物造景为主,鼓励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落叶林、常绿林合理配置,绿化形式应丰富多样。
1.综合公园
提升现有综合公园的服务水平,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景观品质,使现状公园焕发新的活力;津城核心区以大型综合公园为重点,新建柳林公园、程林公园、北辰堆山公园等一批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生态效益显著的综合公园;外环线以外的环城四区城区积极补足现状建成区综合公园建设短板,同时结合城区拓展高标准规划建设综合公园。至2035年,形成“布局均衡、功能丰富、特色鲜明”的津城综合公园体系,满足公众多层次、多类型休闲游憩需求。
2.专类公园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结合历史文物保护,提升改造庄王府、曹家花园等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重点完善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儿童公园和体育健身公园,保留现状动物园,规划依托沿外环线建设十一个大型综合公园,打造“植物园链”,构建类型齐全的专类公园体系。
3.社区公园
现状建成区结合旧城改造挖掘现有空间潜力,通过滨水绿地及低效防护绿地改造,补充完善设施,建设社区公园。
规划新拓展区域严格按照社区公园布局要求在详细规划中预留公园绿地,结合15分钟、10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临近大型居住片区,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和教育文化设施设置,优先考虑在与各级绿道系统直接相连的区域布局,确保社区公园建设与其他用地建设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社区公园应按照服务半径、占地规模和功能配套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在下层次规划中明确具体位置。
4.游园(口袋公园)
现状建成区利用各类空地、闲置地等满足建设要求的空间,建设游园(口袋公园);推动符合条件的附属绿地对外开放,通过补充休闲游憩设施,建设补足公园绿地覆盖盲区的游园(口袋公园)。
规划新拓展区域结合5分钟社区生活圈,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和教育文化设施设置临近设置。
游园(口袋公园)应按照服务半径、占地规模和功能配套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在下层次规划中提出位置建议。
5.街头绿地
优先利用使用权属为国有的储备用地、闲置地块或者临时建筑的地块等规划调整为公园绿地。
重点选择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域道路两侧的绿地进行提升改造,配套游步道、休息座椅等基本设施,提升绿地的可进入性,建设成为街头绿地。
鼓励位于道路沿线的居住用地附属绿地、行政办公类用地附属绿地和商务商业类附属绿地对公众开放,并制定附属绿地转化为街头绿地的维护管理、财政补贴、利益补偿等政策措施。
第二节滨城绿地布局规划
与区域生态格局相衔接,统筹城区外围生态空间和内部绿地空间关系,形成“一屏一带,三区五廊多园”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屏”:依托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作为城市重要的绿色生态背景;
“一带”:强化滨城区域绿色开敞空间建设,将滨城绿地空间建设与海洋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东部国际蓝色海湾带;
“三区”:指依托于自然生态基底形成的北大港生态区、塘沽盐田生态区、汉沽盐田生态区,作为城市片区间的绿色隔离空间;
“五廊”:指连通区域大型生态空间的永定新河绿廊、蓟运河绿廊、海河绿廊、独流减河绿廊、子牙新河绿廊五条绿色廊道;
“多园”:指分布在滨城范围内的各类城市公园。
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城市绿地,完善城市绿地空间网络。
重点加强对现有绿地提升改造,针对河道两侧绿地,完善休闲游憩设施,建设亲水性强、可供游憩的公园绿地;加大中小型公园绿地供给力度,结合社区生活圈,优先选择社区生活中心位置及绿道布局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提高公园绿地规模,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水平。
防护绿地应根据防护对象,设置满足相应行业安全防护要求的防护绿地。
加快现状附属绿地的功能性和景观化改造,不断提升附属绿地建设水平,规划新拓展区域严格按照绿地率控制要求进行附属绿地建设。
兼顾城市特色塑造和居民使用需求,全面完善滨城城市公园体系,实现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和街头绿地均衡布局。按照服务半径、占地面积和功能设置要求规划建设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见缝插绿”建设街头绿地,提升公园覆盖水平。
第三节 绿地景观建设指引
把握天津城市特色,识别个性多元文化的空间载体,通过景观设计的再塑造,形成体现天津城市价值的特色公园系统。
以生态修复为基础,推进以海河沿线为重点,水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滨水公园建设;结合历史文化,推进以历史记忆、人文关怀、时尚运动、儿童游乐为主题的特色公园建设,彰显城市精神;助力城市发展,融汇创新,推进以艺术设计、科教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公园建设,打造融合游憩、运动、娱乐、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综合功能的公共空间。
从美学观点出发,充分考虑路域景观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让驾乘人员感觉安全、舒适、和谐。以绿化为主要措施,充分发挥植物群落生态效益,注重绿地景观与周围环境的融合,通过沿线风土人情的流传、人为景观的点缀,增加路域环境的文化内涵;充分考虑道路的级别、性质及周边环境,规划绿量充足、意境相融的交通道路景观,构建总体统一、主次分明、特色突出的高品质道路绿地景观体系。
严格保护河流水系蓝色空间,突出资源的保护性利用,推动蓝色空间与周边绿地及其他公共开敞空间的融合,推进“蓝绿空间”一体设计、融合发展,建设近水亲水的蓝绿精品景观工程。
河流及两侧绿地空间的建设要坚持“自然、协调、整体”原则,尽量保持自然河道形态,减少河流渠化,在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设置亲水空间,增加亲水可能性,优化滨河慢行系统,完善游憩设施,建设多功能的蓝绿活力休闲景观空间。
结合河道两岸的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分别以自然生态、绿化休闲、都市生活、都市产业、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等为主题开展高标准的滨河公园规划设计,结合城市绿道打造独具魅力、充满活力的“蓝宝石项链”。
依托北运河和南运河城区段,在满足《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天津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大运河文化带(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等相关保护和管控要求基础上,结合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以绿化景观建设为重点,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打造大运河文化展示的空间平台。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立体绿化建设目标,选择相适宜的立体绿化类型,配置适生植物;结合城市设计要素,融入城市绿地景观体系,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打造立体绿化示范街区和立体绿化精品工程,先行推进大型公共建筑的立体绿化工作,发挥重点示范效应带动立体绿化建设。
以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道路沿线绿化等作为立体绿化实施重点。屋顶绿化应充分考虑楼房荷载,满足承重要求,采用花园式屋顶绿化、混合式屋顶绿化和简单式屋顶绿化等不同形式;对有条件的街区,将墙面绿化作为街区特色设计的重点;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等厌恶性配套设施,通过立体绿化合理设置,降低设施的不良影响;推进人行天桥、交通护栏、灯杆等建筑物、构筑物的立体绿化,设计宜与城市总体色调相结合,契合所在片区文化主题;在满足河道行洪、通行安全、游憩安全的条件下,对河道护栏、河道边坡等区域进行立体绿化。
探索建立激励政策,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研究制定立体绿化的折算附属绿地面积标准以及建设养护经费补贴等政策,探索立体绿化的市场化推进工作,提升全社会对立体绿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共建合力。
实施大运河两岸绿化提升,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持续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完善城区公园体系建设,重点加快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的游园(口袋公园)建设,不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水平。
推动静海城区和团泊西区一体化发展,实施大运河两岸绿化提升,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增强园林绿化品质和公园服务功能,营造津沽水乡城市绿化景观特色。
加大名木古树管护力度,在满足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发挥风景名胜区的游憩功能;以州河滨水绿带为纽带,串联城区和各组团,传承风貌特色,提升城区公园建设水平,按照要求建设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不断提升公园绿地覆盖水平。
加强与城区外围生态空间的联系,推进宝坻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使环城水系成为“绿园、清水、人水相亲”的滨水景观带。均衡布局城市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绿地建设融入宝坻文化特质,提升宝坻城区的绿化环境品质。
依托蓟运河,打造生态文化休闲带,加快满足规范要求的城市综合公园建设,结合城区拓展同步建设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构建完善的公园体系,不断提升公园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绿相融的生态化城市空间。
1.基调树种
指各类园林绿地普遍使用、数量最大、能形成城市绿化统一基调的树种。基调树种的选择应考虑常绿和落叶树种的比例,在作为行道树使用时,应满足不同道路的树种选择特点。根据天津自然条件将各类绿地均可应用、生态与景观价值较高的基调树种确定为:绒毛白蜡、国槐、龙柏。
2.骨干树种
指各类园林绿地重点使用、数量较大、能形成城市园林绿化特色的树种。骨干树种选择对天津风土及立地条件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病虫害少,特别是没有毁灭性的病虫害,又能抵抗、吸收多种有毒气体,易于大苗移栽成活,栽培管理简便的树种。包括洋槐、榆树、臭椿、垂柳、毛白杨[♂]、栾树、白皮松、山桃、山楂、丁香(类)、海棠(类)、石榴、连翘、金银木、月季15种(类)。
3.一般树种
作为城市绿化树种的补充,丰富城市树种的多样性。凡能在天津生长的乔、灌、草,并有一定观赏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树种均属之。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规划一般树种共计330余种。
1.公园绿地
植物配置应以总体设计确定的植物组群类型及效果要求为依据,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避免生态习性相克植物搭配。植物组群的营造宜采用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以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形成优美的景观效果。
(1)乔木
绒毛白蜡、国槐、元宝枫、美国白蜡“紫色秋天”、悬铃木(法桐)、栾树、垂柳、龙爪槐、刺槐、红花刺槐、千头椿、红叶椿、臭椿、银杏、复叶槭、龙柏、黑松、白皮松、雪松、桧柏、碧桃、榆叶梅、紫叶李、中华太阳李、西府海棠、北美海棠“绚丽”等。
(2)灌木
碧桃、榆叶梅、紫叶李、中华太阳李、西府海棠、北美海棠“绚丽”、丁香、金银木、紫穗槐、月季、连翘、茶藨子、木槿、石榴、迎春、紫荆、棣棠、紫薇、沙地柏、胶东卫矛、早园竹等。
(3)藤本类
藤本月季、紫藤、爬山虎、五叶地锦、凌霄、美国凌霄、多花蔷薇等。
(4)草本类
马蔺、萱草、鸢尾、玉簪、千屈菜、八宝景天、狼尾草、细叶芒、蓝羊毛、费菜、麦冬、白三叶、早熟禾、高羊茅、蛇莓、匍匐委陵菜等。
(5)水生植物
香蒲、水葱、荷花、芡实、睡莲、菖蒲、芦苇、花叶芦苇、水生美人蕉等。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树种选择适应性和抗逆性强、不易受病虫害侵袭、管理粗放的树种。根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要求,选择净化能力强、具有滞尘减噪功能的乡土植物。
绒毛白蜡、刺槐、臭椿、泡桐、毛白杨[♂]、紫穗槐、丁香等。
(2)高压走廊防护绿地推荐树种
山桃、紫叶李、中华太阳李、金银木、紫穗槐、龙柏、桧柏、沙地柏等。
(3)公用设施防护绿地推荐树种
绒毛白蜡、臭椿、刺槐、毛白杨[♂]、皂角、桧柏、华北卫矛、紫穗槐、沙地柏等。
3.道路绿化
选择树干挺拔优美、枝叶繁茂、深根且花果无污染,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病虫害少的树种。
推荐树种:绒毛白蜡、园蜡、毛白杨[♂]、榆树、国槐、刺槐、臭椿、千头椿、垂柳[♂]、旱柳、栾树、丝棉木、龙柏、丁香、黄刺玫、玫瑰、珍珠梅、榆叶梅等、中华太阳李、西府海棠等。
绿篱树种:大叶黄杨、北海道黄杨、胶东卫矛、金叶女贞、金叶榆等。
4.庭院绿化
树种选择应强调功能性、艺术性和文化性,选择在花、果、枝、茎、叶等特征方面观赏性强的植物品种,突出植物的形态、质地、气味、色彩因素,为形成丰富的城市植物景观打下基础。
推荐树种:白蜡、金叶白蜡、国槐、刺槐、红花刺槐、龙爪槐、悬铃木(法桐)、垂柳[♂]、栾树、臭椿、千头椿、榆树、合欢、黄金树、皂角、构树、银杏、青桐、泡桐、山楂、山桃、苹果、梨树、杏树、腊梅、龙柏、桧柏、侧柏、白皮松、雪松、石榴、紫薇、碧桃、红叶桃、紫叶李、中华太阳李、榆叶梅、珍珠梅、西府海棠、北美海棠“绚丽”、丁香、月季、玫瑰、连翘、紫荆等。
天津市市树为绒毛白蜡,市花为月季。
采取应用推广、引种研究、宣传科普、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进一步确立市树、市花地位,发挥市花、市树在展示地方文化特色中的作用。
开展城市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评估,推动城市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加强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蓝绿空间及生态廊道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维持能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建设“一环十一园”,因地制宜选择绿化物种和绿化技术,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加强城市物种及遗传资源的迁地与就地保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外来入侵物种风险防控、人兽接触及疫病传播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型城市建设,将生物多样性融入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及各类示范创建过程,加快推动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体验设施建设。
依据《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凡城市规划区内的下列树木,均属古树名木的管理范围: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种珍贵,本市稀有的;树型奇特、本市罕见的。
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对长势较差的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复壮,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保护。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保护、认养古树,建立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开展古树后备资源普查、体检与复壮,确保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保持在100%。
1.依法保护
严格执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对古树名木进行严格保护,严禁砍伐大树、古树等行为,加强全市城市大树登记保护管理,同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启动对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程序,以更好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2.宣传教育
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电子媒体、编写书籍、开展现场等各种手段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3.深化研究
加强古树名木科学研究。开展古树植物群落生态研究、天津古树名木文化价值研究、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古树名木综合复壮技术研究等有关古树名木的基础研究及养护管理技术的研究,使养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
4.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和技术责任制度;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古树名木统一编号、建档,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形成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逐步建立古树名木“树长制”;改善立地条件,增加营养面积,改善营养条件,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树体修复,加设避雷针,防治病虫害。
做好城市建设和更新过程中的审批管理,强化规划管控,对古树名木及城市大树坚持“能保不迁”、“能避则避、能保必保”的保护理念,最大限度的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明确建成区130株古树名木点位,在征收征用土地、规划设计或建设施工中,涉及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向市城市管理委提交古树名木保护和避让方案。
5. 资源储备
建立增补一般树木、精心养护管理大树、复壮古树名木、储备古树后备资源的全方位、多层次城市树木保护体系。
建立古树后备资源库。将树龄50年以上或胸径在40厘米以上的城市大树,纳入古树后备资源库,确保后备充足。
1.因地制宜、系统整合
充分考虑绿地的自然条件、建设状况、周边环境,确定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绿地,并与其他类别应急避难场所共同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2.以人为本、平急两用
防灾避险绿地的功能设计应充分考虑平时和灾时的使用需求,注重平灾功能的平衡与转换,在平时为使用者提供舒适宜人、景观优美的休闲环境,在灾时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为准则,尽可能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
3.注重实效、节约持续
公园绿地应正确发挥应急避难功能,重视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注重实效的建设管理。对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绿地合理分类,适度配置应急避难设施。
4.均衡布局、满足需求
防灾避险绿地的布局、数量应根据居民具体的避难需求进行均衡布置,最大限度满足规划的人口需求。
规划形成中心防灾避难公园、固定(含中期、短期)防灾避难绿地、紧急避难疏散绿地3级防灾避险绿地,其中:
中心防灾避难公园结合郊野公园、综合公园设置,在灾害发生后可为避难人员提供较长时间(30天以上)的生活保障、集中救援。
固定防灾避难绿地包括中期防灾避难绿地、短期防灾避难绿地2类,结合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与社区公园设置。灾害发生后可为避难人员提供较短时期(中期7-30天、短期1-6天)生活保障、集中救援。
紧急避难疏散绿地结合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广场及部分条件适宜的附属绿地设置,在灾害发生后满足避难人员可以在极短时间内(10分钟内)到达,和短时间(1天)的避险需求。
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防灾避难绿地设计、建设和管理维护,参照应急避难场所相关标准执行。
依据《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2018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T 1031-2021),根据不同防灾避险绿地等级,配置相应防灾设施。
1.中心防灾避难公园
(1)基本配套设施
包括应急篷宿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及照明设施、应急通讯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与集散场地。
(2)一般设施
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指挥管理设施。
(3)综合设施
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直升机起降坪、应急洗浴设施与应急功能介绍设施。
2.固定防灾避险绿地
(1)基本配套设施
包括应急篷宿区设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通讯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与集散场地。
(2)一般设施
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和应急指挥管理设施。
(3)综合设施
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和应急功能介绍设施。
3.紧急避难疏散绿地
(1)基础配套设施
包括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通讯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与集散场地。
(2)一般设施
主要为应急消防设施,宜结合绿地配套设施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超过120米,并按相关标准配置灭火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法律法规,制定绿地建设、绿道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标准、导则、规章,完善相关更新修订计划和规划实施法规保障体系,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及执法提供支撑、依据,保证城市绿地建设、维护的科学性、专业性。
将各类绿地的建设管理职责明确划分到市、区各级管理部门,确保绿化管理职责全部落实、无空白区,各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彼此协调,建立一个权责明确、制度完善的绿地系统管理体系,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各部门间的关系,监督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各区应落实市级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加强规划编制、动态监督、实施评估等相关工作。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地的建设和养护,发挥社会、企业、个人的积极性,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多层次投资体系,不断创新绿地建设投融资模式。
采取规划宣讲会、宣传板展示、网络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全市居民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宣传,普及绿化知识,增强全民养绿护绿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绿化的重视,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借助广播、电话、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公众绿化监督窗口,鼓励居民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全民监督规划实施。
背景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善作善成、增进民生福祉,以及“绿化祖国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等的相关要求,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筑牢环首都生态屏障,发挥规划对绿地布局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城市景观提升的指导作用,支撑高品质天津建设,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紧密结合当前新发展形势、新发展理念,组织编制《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采纳反馈说明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内,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22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于公园建设实施、公园服务功能多元利用、树种优化、养护管理和改造提升等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社会各界提出的李七庄公园、东拓区公园、水西庄公园等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问题,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将指导属地区政府结合规划建设时序、各区实际情况,适时推动各类公园建设。经研究,规划对此类意见进行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公园服务功能多元利用问题,《规划》中明确提出“满足人民品质生活需求,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营造优美舒适的绿色空间,培育展会、体育、旅游、康复养老、文化艺术、科普教育等‘公园+’新功能。”经研究,规划对此类意见进行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树种优化问题,《规划》中“植被及多样性规划”章节明确基调、骨干树种,以及各类绿地树种规划指引。下一步在公园管理和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划优化选种。经研究,规划对此类意见进行采纳。
社会各界提出的部分公园养护管理和改造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将指导属地区政府加强养护管理。此类建议不涉及规划。
综上所述,共采纳与本规划相关建议17条,感谢对我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
2024年12月19日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