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用热户的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共用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居民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查看更多]
(1)不得擅自安装、拆装、改装户内供热设施,影响其他用热户采暖的应恢复原状。(2)应配合供热单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影响供热单位检查、维修和更换...[查看更多]
非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责任由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双方在供用热合同中约定。[查看更多]
既有居民住宅补建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2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供热单位负责。[查看更多]
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2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查看更多]
供热单位设施包括:供热热源生产设施、管网输配设施、换热站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供热计量仪表和户内共用管道等;热用户所属设施包括:终端散热设备、户内支线管道、管件...[查看更多]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测温责任。[查看更多]
用热户发现供热单位测温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用热户要当场向所属区供热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做好记录。[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城市容貌标准》2.11“建筑物、构筑物外檐再装饰的外形设计,应体现建筑艺术、文化品位、外形美观和城市特点,其造型、装饰、主色调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查看更多]
申报外檐装修涉及台阶的审批,应向所在街道派出所咨询。[查看更多]
直管公产房房屋的产权证明应提供公产房租赁协议,其中租赁期需在有效期内,按时缴纳租赁费用。产权人同意书由出租人同意盖章。[查看更多]
产权人为自然人的,书面协议需产权人签字;产权人为非自然人的,书面协议需产权人盖章。[查看更多]
效果图应在现状照片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绘图软件制作,只对拟施工部分进行制作修改。[查看更多]
现状实景彩色照片应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一张。照片应在分别在A4纸上打印(底商门面只有临街一面外墙,左右均为其他商户门面,无法拍摄四个方向,只拍摄临街一面外墙即...[查看更多]
只申请牌匾事项手续应到所属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如下:滨海新区审批局:66897195;和平区审批局:27256603南开区审批局:8369102...[查看更多]
该事项属于事前审批事项,不可以装修完毕后补手续,在未获取合法手续前,不应先行施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