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室和车库采暖面积怎么计算?

    居民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设施的按50%计算,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不计算。[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房屋超高部分采暖面积怎么计算?

    居民住宅按超高部位面积乘以层高系数计算,其中层高系数为层高除以3米。非居民住宅超高部位按建筑面积乘以层高系数计算,其中层高系数为层高除以3.5米。[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补建供热设施的厅、厨房和卫生间的供热计费面积怎么计算?

    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按50%计算,安装采暖设施的按100%计算。[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阳台部分采暖面积怎么计算?

    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在房屋主体结构以内的按50%计算,在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不计算;安装采暖设施的按100%计算。房屋主体结构可参考房屋结构图纸的主梁或主柱确定。[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用热户对供热单位计算的采暖面积有异议该怎么办?

    可与所属供热单位协商共同测量,用热户对测量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具备资质的房屋勘测部门提出申请。[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计算依据是什么?

    有竣工图纸的,依据竣工图纸进行计算;无竣工图纸的依据设计图纸计算;无图纸的老住宅可按计租面积的1.3倍计算。[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是怎么算的?

    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照1/2计算。[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何办理用热户变更手续?

    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用热户变动,现用热户与原用热户需共同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如有欠费原用热户应予补齐。[查看更多]

    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用事业管理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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