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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三小组到市城市管理委就《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委二级巡视员翟千德带队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材料,就有关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问询和交流。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水上公园实地查看了城管驿站运行情况,深入了解驿站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城管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对条例贯彻实施发挥的重要载体作用。
检查组对市城市管理委贯彻落实条例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城市管理委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和文明城市建设,在治理违法建设、违法饲养鸽子、破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各类不文明现象呈现下降态势。同时指出,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把文明理念融入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习惯当中,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抓早抓小,将各类不文明行为消灭于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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