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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公开属性:是
时岩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洒水车的管理和使用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特别是代表提出关于城市洒水车的管理和使用建议后,我们按照《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津容环[2015]270号)要求,加大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结合开展创文创卫工作,严格管控道路清扫洒水作业车辆,对机械车辆作业时间、操作方法和质量标准都作出明确规定。如正常情况环卫作业车辆每日凌晨开始作业至早6点30分结束,采用“夜间机扫水洗,白天快速保洁”的道路扫保模式进行作业,确保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针对作业车辆洒水时间不科学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措施不完善影响市民出行和行车安全的问题,我们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容环卫部门要错峰作业并加强考核,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求上午7点-9点和下午17点-19点禁止环卫车辆上路作业,白天机扫水洗作业时,在保证作业频次的前提下,应避开早中晚高峰时段,并避免大水量冲洗作业,最大限度减少车辆作业对市民出行和行车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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