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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公开属性:是
李宝英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张贴小广告治理力度,并纳入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非法小广告乱贴严重损害了天津市的形象,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非法小广告的治理工作一直是我委重点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到“关于加大对张贴小广告治理力度,并纳入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很有建设性,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首先向您介绍下我市治理张贴小广告相关法律、政策及相关治理情况。目前我市《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对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有碍市容市貌的标语、宣传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5月1日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了对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我市相关法律规范明确了对张贴小广告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但在履行行政处罚权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面临违法行为简单随意、范围广,执法取证难等现实困难,通过行政处罚手段治理违法张贴小广告问题效果不显著,多采取联合环卫、物业、志愿者代为清理的方式净化城市环境。
为推进违法张贴小广告治理工作,我委依据工作职责,结合全市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卫生城区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张贴小广告的治理力度,对重点地区、城市道路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加大社区内市容环境秩序的管控,依法严格执法,不断推进违法张贴广告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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