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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48号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类别:A
公开属性:是
崔洪金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治理高档社区内私搭乱盖违建物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我委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到2019年工作要点中,同时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和清洁社区、清脏拆违治乱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一、现阶段我市违法建设治理方面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按照住建部要求,我市于2016年11月成立了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等多个部门。明确了工作目标:我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016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末,坚决遏制住城市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产生,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截止2018年底完成总任务量的82%,完成了阶段性治理任务。
(二)以市城管委的名义下发了我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在《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的工作意见》、《天津市贯彻落实<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要求。
(三)市治违办为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并下发了《天津市违法建设督察督办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意见》、《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考核评价规则》。2018年,结合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通报情况,重新调整了考核规则,制定下发了《2018年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考核评价规则》,进一步加大对各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治理居民小区私搭乱盖将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大对私搭乱盖的治理力度:
(一)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执法过程中,现有的法律依据不健全,缺乏上位法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法律制裁规定,执法手段单一,执法力度较小,且执法阻力较大,导致不能对违法建设进行有效、有力的治理。所以,我们将继续建议立法机关认真考虑,颁布更有力度、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指导督促各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增加巡查的范围、频率和时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管控。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私搭乱盖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程序实施严管重罚。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将违法建设治理纳入联合惩戒系统,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对违法相对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违法建设治理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考核通报。市治违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区的考核力度,采取全面核查的方式对各区上报的当月及以往台账点位进行检查和复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当月及以往销账的点位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同时,按照《天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考核评价规则》的规定,每月将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通报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并上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五)加大对违法建设治理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以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的形式,普及、宣传、讲解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适时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设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专题栏目,加大公众监督力度,追踪热点案件,剖析典型案例,曝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抵制违法建设的舆论强势,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立健全信用监管系统。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和跨部门联合奖惩等信用监管制度,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依托,探索推动信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在开发建设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等工作平台的基础上继续丰富完善功能,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各领域联合奖惩工作机制,修订信用信息公示目录,不断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