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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熙代表: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供热公司服务质量实行监管的建议”,经研究再次答复如下:
一是对我市供热企业实行有效管理。
目前,我市供热模式以燃气锅炉、热电联产、地热等清洁能源方式为主,截至2020-2021年采暖期,全市集中供热面积5.14亿平方米。我市供热行业经营性质主要为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和民营企业三种,针对供热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供热温度计量(测量),均制定出台了《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天津市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供热行业经营和服务行为,加大对供热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提升供热服务质量。
为了便捷快速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政府和百姓对供热公司的监督效应,供热行业与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服务中心在2019年建立了供热服务平台系统,形成了市级、区级,以及供热公司三个等级平台,受理处置群众的诉求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由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服务中心按照供热初期日报、稳定期周报或月报等方式,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报告,监督供热集中问题、集中片区的整改。
统一全市供热出水温度标准问题。全市供热公司规模大小不一,供热面积和管网长度差别很大,加之辖区房屋保温效能差异,经了解,目前尚无供热出水温度的国家标准,北方其他城市也尚无供热出水温度的地方标准。
采暖期发生供热不达标情况。我们要求在接到群众诉求后,供热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入户排查检修解决问题,因为管网年久失修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室内设施使用年限原因的,按照规定告知处置方案。房屋保温效能差造成不达标的,供热公司向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告,申请住建委相关部门列入民心工程,进行房屋节能改造。对于不能完成整改、问题突出的,我们将联合市城市管理委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对涉事的供热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所属区委区人民政府清除供热行业。
二是推进供热计量工作。
按照住国家住建部及我市住建委相关规定,我市新建房屋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均采用热计量一户一表方式,群众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节室内温度,达到按需用热标准。但老旧小区因为房屋保温效能差、热损耗大等原因,不适宜采取热计量一户一表方式供热,待房屋进行节能改造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近年来,各供热公司都在与各大银行联合,积极推进网上缴费业务。能源集团所辖子津安热电、城安热电等公司,以及津热集团等单位,均已实现网上缴费全覆盖。
三是实行供热企业绩效考核。
我市供热行业现有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人事任免、供热生产运营资金等方面,均属于独立经营和管理模式,与市城市管理委、市城市公用事业局、区城市管理委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因此,您提出的实行绩效考核建议暂时还不具备实施条件。不过,作为全市供热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已制定《天津市供热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对供热公司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供热运行管理,供热安全应急,供热信访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采暖期,我们每半个月根据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群众投诉电话情况,对各区供热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各区人民政府。旨在以属地管理为抓手,压实区人民政府和区供热管理部门的属地责任,充分调动供热公司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市城市管理委成立10个督查组,对全市供热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群众反映供热单位运行、供热不达标、热线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治理,有效提升供热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采暖期和停热期间的供热检查督查力度,深入基层供热公司和社区群众当中去,压实供热公司的主体责任、了解民情民愿,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全力做好我市供热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我们对您表示由衷感谢,希望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供热事业,确保我市供热行业的和谐与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得到提升。
市公用事业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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