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陆伟、冯四洲、许鹏、杨爽、张卫东、张楠楠、陈叙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三甲医院周边规划及建设停车场的建议”,经研究再次答复如下:
我们始终积极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加紧研究停车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停车管理智能化建设,现将下一步的工作及谋划做如下介绍:
(一)市规资局编制的《天津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提出加大医院周边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加强医院内部停车设施挖潜、加强停车资源社会共享、加强静态交通智能诱导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等措施。同时结合医院自身改造补建停车设施。在医院满足自身配建停车场(库)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医院结合自有用地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的公共停车泊位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并鼓励以停车楼形式建设。目前,增建公共停车楼已在南开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改扩建工程中应用。
(二)抓紧修订《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明确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政策、融资和标准、用地、验收、经营、服务、共享等提供法治保障。
再次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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