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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天津市多层次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管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全力推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规范设置分类桶箱73万余个,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位改造提升15154处,其中,建设分类箱房4754处、设置智能设备3296处、建设分类棚亭7104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00%全覆盖。二是着力提升分类收集设施能力。全市20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3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395个可回收物交投点稳定运行。严把“上车关”和“中转关”,重拳治理混装混运问题。三是强化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全市共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辆4047辆,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2622辆,厨余垃圾车589辆,有害垃圾车86辆,可回收物收运车辆750辆,通过“车桶对接”规范收运作业,实现收集与运输环节有效衔接。四是分类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全市建成投运13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100%无害化处理。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74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000吨/日,有害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印发《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持续推进资源化回收体系建设。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推动回收模式升级、拓展回收渠道、加快促进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相衔接网点建设。一是推动回收模式升级。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创新,精准、及时、高效的开展废物回收服务。上半年,“爱分类爱回收”再推技术新突破,研发了智能投放、自动称重、及时返现终端设备,大幅提升了应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的便利化程度。截至6月底,该企业已在河北区、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布设了总计565台智能回收点位,覆盖151个社区、 338个小区总计约70多万人。二是推动回收渠道拓展。积极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的“五进工程”。促成拾起卖、绿天使、新能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选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名单。与此同时,征选了瀚洋、拾起卖等两家单位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可回收输液瓶(袋)的回收企业。三是推动回收节点建设。大力推进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在不断完善中心城区395个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点位功能的基础上,建设完成回收点位超过1000个,不同层次规模的分拣中心25个。有力促进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严格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监管。一是公开招标确定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单位。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将我市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经费纳入我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公司”)作为我市有害垃圾集中处置单位。二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加强对有害垃圾从暂存点转移至集中处理处置单位的监管,督促指导全市有害垃圾暂存点在“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每季度由合佳公司对全市所有有害垃圾暂存点开展收运工作,截至目前,已无害化处置有害垃圾10吨。三是加强对处置单位的监管。对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合佳公司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要求合佳公司加强防汛应急演练,减少危险废物贮存风险,确保我市有害垃圾得到及时规范处置。
(四)压实物业企业责任。一是指导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二是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列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将物业企业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列入《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细则》由业主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日常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情况作为评价因素进行评价。
(五)规范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管理。市城市管理委制定了《天津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推行预约上门收运、专用车辆运输、专业企业处置利用的处理模式,将大件垃圾固定点设置情况纳入每月考核内容,督促小区管理单位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市、区、街三级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行监督考核机制。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要求,我市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同时考虑资源属性和处置方式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纳入资源类建筑垃圾管理;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纳入处置类建筑垃圾管理。
(六)多渠道资金投入。为我市顺利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供财政保障,支持我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支持各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激励各区做好生活垃分类工作,市财政已将2023年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补贴资金0.3亿元下达全市16个行政区,由各区统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工作。二是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方面,市财政局安排生活垃圾处理经费2.24亿元,用于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区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市管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无害化处理以及填埋场运维等费用,切实改善居住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三是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我市获得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0.2亿元,用于支持晨兴力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炉改建项目,同时市财政通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筹集0.01亿元,用于中央环保督查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水设施完善项目尾款,确保填埋场雨污分流工作达到环保要求,上述项目的实施将降低垃圾处理设施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四是市发改委组织市相关部门、各区,围绕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持续做好项目常态化谋划储备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已支持杨柳青镇垃圾处理工程等三个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其中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项目2个,已发行项目1个、发行额度4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T C 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已获得199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二、下步工作
(一)攻坚源头分类。在全市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投放”模式,督促社区设立值桶指导员、巡查员,引导和督促群众精准分类,尝试破题“分类首关”。一是配齐配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加快投放收集站点提升改造,改善居民投放环境,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二是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示范街镇、示范小区等创建,形成示范街镇、示范小区“典型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分类推进工作模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持续宣传引导力度,做强“津彩分呈”宣传品牌,强化垃圾分类网络直播活动,充分发挥2892支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和2271名垃圾分类讲师作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持续规范理顺体制机制。统筹推动各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夯实属地的管理主责,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水平。一是两网融合力争新突破。理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体系的衔接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建设。二是完善资金激励机制。结合我市正在拟定的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分摊机制,研究建立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引导制度。运用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根据各区垃圾分类实际效果,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激发各区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做好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企业产能进行了检查摸排,引导相关企业按照天津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中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禁止生产塑料制品的淘汰等工作。四是推进我市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对分类后的装修废弃物等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三)努力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市相关部门、各区,围绕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精准挖潜、适度超前,持续做好项目常态化谋划储备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做熟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通过国家审核。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按照专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在线填报和审核把关等工作。三是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垃圾分类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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