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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立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闲置土地建设智能充电桩停车场的建议,经会同河西区、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区、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督促引导各区充分利用辖区闲置空地增建停车设施,研究制定停车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各区充分挖潜资源,梳理建设点位,制定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增建新能源车充电设施,进一步缓解群众停车难、充电难。
一是推动各区以2023年停车设施民心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8月底,我市累计新增2503个停车泊位,部分停车泊位配置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二是推动各区充分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做好增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工作。
三是鼓励各区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例如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平面停车场等)或平改立,增建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等,集约化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停车资源供给,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增建新能源充电设施,同时,市级部门也组织城投集团等单位梳理城市边角空地,选取周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建设规模适中的地块改造为停车场,缓解周边停车问题。。
二、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解决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2023年再次将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列入我市20项民心工程,我市发展改革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通过对已经建成的小区公共充电桩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百姓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需求为重点,深化细化优化工作方案,于2023年2月24日正式印发了《2023年民心工程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正在通过津云、发改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各区政府及相关承建企业广泛收集居民的建桩诉求,筛选勘查合理点位,我市发展改革部门于4月4日和6月29日先后正式印发两批拟建计划,截至7月16日新建小区公共充电桩4418台,均已投入运营,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小区建成总量已达2.2万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满足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全市统一 APP)建成投用,实现全市充电设施统一运行监管、运营分析,各企业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最大限度方便百姓充电需求。截至目前已接入包括74家运营商,4548个充电站,42037台充电设备。
三、加强政策支撑
一是推动我市停车设施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我市研究起草了《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市以专题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推动落实,目前我委每月收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向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二是提供法规政策保障。我委修编了《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各方职责和工作机制。我市将加大各部门配合力度,加强协调联动,持续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用地规划支持。推动我市停车专项规划颁布实施,我市相关部门积极督导部分区核实待颁布实施的专项规划中相关点位的建设条件,积极推进完善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停车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指导各区充分运用好临时用地政策,尤其是今年3月份我市印发的《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的通知》,在空间和时间上从供地方式、边角地和储备土地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极大地鼓励了增建临时停车设施;在指导推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积极配合做好利用闲置土地配建智能充电桩停车场的规划工作;简化规划审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属地相关工作
河西区政府高度重视智能充电桩等新能源停车设施建设,结合我市今年20项民心工程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大力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23个。
西青区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充分借鉴中北镇东姜井工作经验,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并配套建设智能公共充电桩。今年,利用地铁站周边空闲土地建设曹庄地铁站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13个,其中充电桩10个,有效增加了停车泊位和充电桩供给,满足周边群众需求。
五、关于“尽快在河西区文化中心后门(河西区湘阳大街停车场出口旁边)空地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我委积极与市规划部门和属地进行对接,经市规划部门核对资料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看,建议中提出拟利用的空地,在细分上为规划道路,且位于鑫磊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附近,暂无单位管辖,权属尚不明确。待该处空地产权明确后,规划道路实施前,在充分征求小区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可考虑作为临时智能充电桩停车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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