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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50号建议的答复
2024-12-26 16:54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50号建议的答复
2024-12-26 16:54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高霞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违法违规占用盲道等问题”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残联等部门共同推进办理,现就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盲道行为监管力度,加强盲道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共同做好盲道管理相关工作,切实为视残疾人交通出行保驾护航。

一、市残联加强督导和宣传

一是充分发挥残疾人无障碍督导作用。2018年我市组建了残疾人无障碍督导总队,该队伍由80名残疾人组成,以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为主,主要是对我市无障碍设施进行体验督导。今年,根据您的建议,积极调整督导方向,以盲人为主多次体验督导占压盲道的情况。二是加大有关盲道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去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市残联主动作为,积极宣传,开展学习大讲堂,聘请国家级专家授课宣讲《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同时,印发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掀起轰轰烈烈的宣传活动。同时还利用残疾人日组织健全人体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7月22日在天津交通广播红绿灯栏目宣传盲道对盲人的重要意义,呼吁社会成员爱护无障碍设施,不要占用盲道。

二、市城市管理委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

今年以来,组织开展3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主、次干道、大型商圈、公交场站、地铁站点等重点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压盲道、无序停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环境;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进行考核,研究编制考核细则,强化规范企业运维管理。制定印发《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车辆乱停放占压绿地和盲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市城市管理委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具体内容,重点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责任,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及违法占压盲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行政执法手段倒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执法检查352次,出动执法人员1312人次,巡查道路3666条次,办理此类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起,结案2起,其中责令改正2起,罚款12.9万元。


三、市公安交管局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治理

今年,组织开展重点路段违法停车专项治理波次行动,集中力量规范重点路段停车秩序。同时,对其他道路上双排多排停放、占压人行横道停放、占压盲道停放等“十类”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及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热点区域,加大治理频次和时长,全力规范道路静态交通秩序。目前,已组织开展2个波次行动,涉及120条道路,向机动车驾驶人发送违停提示短信431.5万条,处罚违法停车行为89.7万起。
     四、市住建委加强建设标准管理和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时,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需要设置安全警示位置处,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第4.0.4条,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包括视觉标识和听觉标识的警示标识;对于新建城市道路,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第2.0.6条,在人行系统设置无障碍设施。二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居民需求,着力改善小区环境,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4年,我市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5个,975万平方米。我委将指导各区因地制宜把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完善类改造内容,着力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提供出行便利。三是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残联已确认我市滨海新区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地方,下一步将组织滨海新区持续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提前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残联的现场检查考评等各项迎检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委积极配合开展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

2023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4月17日,《通告》已由市政府对外发布,定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告》明确对我市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后(自2027年5月1日起)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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