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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37号提案的答复
2024-12-26 19:58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37号提案的答复
2024-12-26 19:58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牛桂敏: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改进执法行为,提升城市管理效益和水平”提案,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我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职权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分别以市城市管理委、区城市管理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实施。市、区城市管理委执法职权主要为供热、燃气、道桥等公用事业领域行政处罚权,街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包括城市管理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委办局赋予的处罚职权,具体执法工作受区司法局的监督管理。

按照2014年天津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区街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殡葬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其中,城市管理领域包括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法建设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一、城市管理部门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内容,执法队伍综合素养的高低直接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城市管理部门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注重强化执法队伍基础、转变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注重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注重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引方向。坚持标准先行指导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定印发2部执法制度文件(《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处置与执法规范》,编制1部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汇编和1套常用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及案卷模板手册,以及其他相关20余部执法制度文件,对各级执法队员在执法实践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给予直观清晰的解答,为开展具体执法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二是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按照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要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诉讼证据实务”等主题,邀请专家教授辅导,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年度培训内容和人员全覆盖。创新培训形式,以执法队长讲执法为主题,组织总队长(支队长)走上讲台,亲自讲述天津城管执法自己的事,以主客观充分互动的方式,以共享单车治理、燃气安全执法等典型执法事项为重点,通过提炼和升华实践经验,分享执法执法办案技巧,实现“1+1>2”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均在政务外网全部完成对外公示。其中,按照市司法局要求,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归集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实现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视音频和文字(文字记录是制作执法文书存档)全过程记录适用普通程序处罚的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制度,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开展执法宣传服务

依托水上公园、动物园设立“城管驿站”,为群众提供便利暖心服务,2023年累计提供咨询、休憩饮水、充电蓄能等服务1800余次,治理各类不文明行为600余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探索普法宣传合作新模式,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丰富普法内容,不断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普法宣讲团”作用。持续开展主动“送法上门”服务,深入街镇社区宣讲燃气安全、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讲55批次,有效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氛围。深化“天津城管说”微视频普法品牌,围绕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自导自演“天津城管说燃气”短视频5部,联合平津战役纪念馆开展2批次网络普法直播,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形象,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市司法部门推动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于2023年制发《关于印发天津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执法程序的通知》,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和拆除违法建设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区司法局组织各乡镇(街道)落实,为基层执法实现程序正当提供指引。

二是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督促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市司法局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官网上搭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各部门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公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各区司法局加强对区级执法部门培训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有关区级执法部门对负责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培训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执法报告,及时报区司法局。

二是梳理执法事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市司法局正在组织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本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于2024年底前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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