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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73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日期:2026-01-08 10:04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 字号:

刘国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冬季道路使用融雪剂的提案”,对避免融雪剂造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损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规范融雪剂使用管理机制,科学管理融雪剂

我市高度重视对使用融雪剂的全过程管理,从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回收都有完备的管理机制采购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环保要求的融雪剂产品,各区设立专门库房和融盐池用于储存和溶解对各区融雪剂的采购量、库存量、使用量加强监管,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二、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培训,精准使用融雪剂

我市日常督促各区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使用融雪剂的培训,使环卫工人知晓氯盐融雪剂对生态环境和城市设施的危害。严格落实《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和《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导则》的相关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把氯盐类融雪剂撒布到便道、背街里巷及居民区甬路树穴、绿化及草坪,喷洒氯盐类融雪剂时喷洒边线与绿化隔离带边线间距大于1米。液体融雪剂按照要求科学配比,精准喷洒。固体融雪剂颗粒均匀撒布,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严禁过量和超范围使用。雪后,及时清理残留在路面、设备和其他物体上的融雪剂,避免对道路、环境造成污染腐蚀。对未用完的融雪剂,妥善保管通过日常培训、雪中考核、巡查、监督,提高环卫作业人员使用融雪剂的精准度。

三、加强对使用融雪剂的生态监控,环保使用融雪剂

融雪剂主要使用于地面硬化程度高、土地利用类型为建设用地区域,而受到波及的区域可能包括城市公园绿地、居民区绿地、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带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并列入每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监测区域覆盖居民区、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按照一定周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定期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四、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减量使用融雪剂

一是近年来,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分批次购置了大量的专用除雪车辆和除雪设备,今年拟更新购置清融雪车辆6部,增加物理除雪(机械化除雪)占比,降小雪时,采取物理除雪的方法,不使用融雪剂,人工、机械上阵除雪;降中雪时,以清为主,同时适度喷洒融雪剂融雪化冰;降大雪时,视情况加大喷洒融雪剂的频次。另外,园林部门在每年冬季我市城市道路两侧为绿植安装的防寒布,也能防止融雪剂撒布到植物上。二是提倡推广使用环保型融雪剂。与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加强合作,研发使用适合我市情况的新型环保型融雪剂。三是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融雪,提高人工清雪力度。推动做好沿街社会单位清雪责任区划分、指挥体系构建、联络叫应人登记和居民社区清雪负责人、志愿者登记,清雪工具物资储备。今年1月26日我市首场降雪,我们组织各区在新补植数量较多路段、示范路段区域试点推进少用或不用融雪剂。以机械扫雪作业为主,开展精细化“减盐”或“无盐”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融雪剂对生态环境和园林植物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发布倡议书、督导落实“门前三包”、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志愿者,累计出动一线作业人员1.7万余人,出动清雪作业车辆31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督导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累计发动社会力量3.6万余人参与到此次清雪工作中。通过一系列努力,此次降雪消耗融雪剂较之于以往同等雪情消耗量降低约40%,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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