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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77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常素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夯实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排水和再生利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2024年牵头在全市范围启动整治违法排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排水、雨污混排,随意乱泼乱倒等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随着我市污染防治攻坚、生活垃圾处理、餐饮单位监管等工作持续深入,为进一步解决乱泼乱倒等行为导致的水污染问题,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多部门立足行政职能,精准施策、统筹推动,管理举措、工程治理双管齐下,持续有效开展乱泼乱倒治理工作。
(一)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及宣传引导方面
城市管理部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管控,持续推动全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形成了生活垃圾全链条清运体系。一是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分类收运。全市4047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规范运行,分类收运能力显著提升。三是无害化处理。全市13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转,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100%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8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300吨/日,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日均产量约12000吨/日,处理能力满足日产生量。四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在全面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的同时,特别加大对窨井盖和雨水井口等容易出现乱泼乱倒部位的清洁力度。开展“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门前责任区管理工作方案》,赋予“门前三包”责任制新的内涵,从原有的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秩序,归纳延伸为包市容环境、包秩序环境、包设施环境,并将门前责任区的范围从“平面”向“立体”延伸。五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分类清运周循环”活动,针对不同垃圾种类,确定不同收运时间和方式,规范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全年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主题宣传治理活动3次,充分发挥好志愿服务队伍和讲师团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网络直播活动,组织开展“津彩分呈·新春行动”“津彩分呈·雷锋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讲师团队伍建设,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授课活动6327次,受众人数近6.4万人次,围绕群众身边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城市管理部门围绕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对发现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后,市城市管理委通过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手册,持续压实市、区两级执法教育培训责任,切实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找生活垃圾方面各类违法行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含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以2023年、2024年执法情况为例,2023年全市依法立案查处2593起、罚款金额41.568万元,2024年全市依法立案查处578起、罚款金额6.49万元,违法现象逐步减少。
(二)以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乱泼乱倒工作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精准施策、统筹推动,管理举措、工程治理双管齐下,持续有效开展乱泼乱倒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统筹推动。将雨水管网维护、加大沿街底商乱泼乱倒执法监管、雨水井内倾倒物排查与整治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纳入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及各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动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分工协作,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督促餐饮单位按要求存放垃圾并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视,常态化开展违法排水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乱泼乱倒情况的发生。二是建立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通过碧水保卫战调度推动,组织各区汛期前按计划完成雨水管网(井)清掏任务。2024年共清掏24.7万座次检雨井,疏通排水管道2400余公里,减少管网内淤积污染物随汛期降雨直排入河,保障汛期水环境质量。
(三)整治违法排水专项执法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有效维护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打击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等行为,2024年专门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水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市区两级排水管理部门共发现118个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维护了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市容卫生环境。
(四)指导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处理餐厨垃圾方面
加强指导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一是市市场监管委印发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内《关于持续做好食品经营环节厨余垃圾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餐饮单位按要求在食品处理区设置厨余垃圾存放容器,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二是市城市管理委指导各区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规范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机制,推动各区加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菜市场、早市、夜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经营场所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加强宣传引导。
二、下步工作
1.强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分类运输频次、时间和路线,配齐配足分类运输车辆,不断健全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强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以“津彩分呈”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执法监管成效。
2.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进一步严格水环境监管,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结合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全力减少污染物直排入河,不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
3.继续加大力度管理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等违法排水行为。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融入日常执法实践,利用执法巡查、案件查处等时机开展普法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重大水事节日契机,丰富“法律六进”集中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深入社区、相关企业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推进政治型、专业型、廉洁型、服务型水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以案代训和集中学习,梳理总结疑难案件和实战经验,整合形成典型案例集,进一步查漏补缺,提升办案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持续加强对排水等涉水领域的执法监管,以各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切实压实责任,强化与市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对包括乱泼乱倒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排水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项对环境破坏力强、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水行为,切实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4.继续指导推动餐饮单位按要求在食品处理区设置厨余垃圾存放容器,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
最后,衷心感谢常素云委员对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