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的监管联动机制,明确信用承诺核查流程和日常监管流程,细化核查内容,分阶段进行评估检查。形成执法有据、过程有序、措施有效、处罚有力的监管体系,拟制定出台《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活动。
二、起草过程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各区城市管理委和区行政审批局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了3条,因意见不合理未采纳2条。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根据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行政许可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信用承诺核查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核查人员数量、核查时间、核查程序、核查内容等具体规定。规范了日常监管流程,对日常监管准备和现场监管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