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规范我市城市树木迁移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树木的保护,市城市管理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树木移植砍伐许可管理规定》《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等法规和规定,重点参考了《天津市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程》《天津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规程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城市树木迁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城市园林绿化既能美化环境又能改善城市生态效应,城市树木更是宝贵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是有生命的公共设施。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保护现有绿化资源,把城市树木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保护好、传承好,具有重要意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对城市树木迁移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明确办法适用范围、市区城市管理委的具体职责、城市树木迁移告知流程及告知内容、城市树木迁移后监管时限等。
四、如何推动落实《办法》
《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委园林绿化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多次研究听取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区城市管理委、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等的意见建议,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天津市城市树木迁移管理办法》,是相关专业人员集体的智慧,适用于我市城市树木迁移管理工作现状。各区城市管理委和相关单位都非常认可此《办法》,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都会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委的工作,确保此《办法》取得实效,切实保护好我市的城市树木。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3 津ICP备1020089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59号 联系方式:022-6308179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