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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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09-0006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环(2009)279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巡查考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环2009279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区三县、滨海三区市容委,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城管部门:

为巩固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把我市打造成最干净的城市,根据《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通知》(津容环【2009】40号)要求,定于2009720日至24日,对二区三县、滨海三区及三个功能区环境卫生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20日上午蓟县、下午宝坻区;

721日上午武清区、下午静海县;

722日上午宁河县、下午汉沽区;

723日上午塘沽区、下午大港区;

724日上午保税区、开发区、下午高新区。

二、检查范围及数量

建成区及主要入市道路20条、公厕4座、转运站2座、工地2个、河道、停存车场、集贸市场2个、居民区6个、道路两侧居民区垃圾窑门封堵情况随检查路线而定。

三、检查标准

按《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通知》(津容环200940号)执行。

四、检查形式及方法

被检区县分两组:二区三县为一组;滨海三区及三个功能区为一组。

方法:采取区县互查互评随机检查的方法,对检查情况现场反馈,并将检查的成绩计入七月份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评价之中。

五、要求

1、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检查工作,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巩固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通过互查、互学、互比、互看活动,更好使各区县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2、各区、县市容委分管主任参加所在组的联合检查,并于检查当日上午900,下午200在被检区(县)市容委集合。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环卫       检查    通知(共印30份)

抄报:升华副市长、敬威副秘书长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09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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