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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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10-0006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办〔2010〕2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办〔201025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30310日,全国将进入春运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现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各单位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全方位、认真抓好驾驶员安全驾驶责任制的落实。节前,各单位领导要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组织驾驶员集中收看《交通安全事故警示录》,交通事故宣传挂图要在单位驾驶员休息室上墙粘贴,要时刻教育、警示全体驾驶员行车时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认真吸取交通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努力提高全体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驾驶的自觉性。各单位要通过教育、培训、考核,使全体驾驶员深刻理解“十次事故九次快”,“麻痹一秒,后悔终身” 的深刻内涵;要使全体驾驶员深刻牢记“六个严禁”(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超员载客;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行车精神不集中;严禁车辆转弯、路口不减速的行为)。驾驶员违章行驶发生全责、主责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不但要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并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各单位对交通安全事故要严肃责任追究,严肃责任处理。

二、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为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立即建立健全驾驶员定期安全学习、安全教育的制度,并认真抓好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的落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办公车辆由办公室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负责;生产专用的货车由单位指定的车辆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安全学习每周不得少于一次,要实行培训人员签到制度。凡是缺勤人员,必须按时进行补课。凡是学习不认真或无故缺勤者,要立即取消单位驾驶员的资格。各单位交通安全学习、安全教育的内容要详细记录,并定期邀请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到单位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各单位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要定期对驾驶员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考核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委对各单位驾驶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的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并实施问责制。

三、认真对车辆进行专项检查

节前,各单位对机动车辆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各类车辆尤其是7人以上客车必须逐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备查。要建立健全车辆安全“一日三检”制度。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指示必须完好有效;汽车轮胎必须按照使用规定,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防止爆胎事故的发生。各种车辆要按照法规的规定,手续齐全(含车辆保险),手续不齐的车辆不准使用。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采取单位封车保管的安全措施,防止酒后驾驶、随意动用车辆事件的发生。对违章存放车辆发生丢失,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者,严肃处理。

 

 

 

                           二О一О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交通  安全  通知

 (共印60份) 

   抄送:委领导。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0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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