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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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17-0004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宣〔2017〕1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宣〔2017114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

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市容园林委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提升单位形象,提升创建质量,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实现更大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第十三届全运会胜利召开,现就市市容园林委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单位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市市容园林系统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和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原则

  ()注重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开展创建活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注重以人为本。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共建共享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注重开拓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文明创建各个环节,勇于开拓、善于创新,不断推进机制、载体、手段创新,增强创建活动的生机活力。

  ()注重整体推进。坚持把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工青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合力,提升创建水平。

  ()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委机关、直属单位等不同单位和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的行业特点及各单位干部职工情况,找准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创建活动。

三、主要任务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代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重要遵循,进一步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思路和工作要求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合力,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大力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引导干部职工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知行合一,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

()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突出文明创建活动思想道德内涵。深入开展群众性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为文明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以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着力点,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知荣辱、守规矩、有道德、重礼仪、讲责任、做好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道德水平。通过“道德讲堂”等平台,突出节俭养德理念和科学文化知识推广普及,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通过邀请道德模范做报告、观看道德模范事迹视频、开展道德评议等活动,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提高道德素养。围绕“仁义诚敬孝”主题,定期开展道德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定期发布“善行义举榜”,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关爱慰问道德模范活动,礼遇好人、礼敬模范,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崇德向善良好风尚。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把文明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美丽天津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相结合,推动形成热爱家乡、敬业爱岗、互助友爱、和谐文明的浓厚氛围。组织实施文明有礼培育工程,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工委部署,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文明守则和行为规范,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举办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文明生活”主题演讲等,扎实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教育。开展天津精神和天津市民《文明公约》、《行为守则》等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养成文明生活习惯,移风易俗,不抛撒焚烧纸钱等丧葬用品,不燃放鞭炮、不闯红灯,不乱摆乱停等;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少开车、优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自觉为治理环境污染做贡献;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习惯。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并举的原则,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全面提升文明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

()扎实开展精神文明主题创建活动,为创造一流业绩提供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委党组的部署要求,紧扣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文明机关建设。强化机关效能提升,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强化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力度,认真落实联系基层制度,全面提升依法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文明处室、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岗位建设,以诚信敬业精神为核心,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引导干部职工转学风、提能力、解问题、促发展,履职尽责,建功立业,为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贡献力量。扎实推进文明家庭创建,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广泛学习各区、各系统特别是第一届天津市文明家庭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市容园林系统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评选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市容园林委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群众推荐活动,并推荐评选出的先进代表参评市文明委组织的评选表彰。

()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为干部职工营造文明和谐的精神家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整合资源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优化工作环境,以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为契机,建设干净整齐美观、绿化美化到位、管理规范有序的小环境。建立政治关爱、工作激励、成长关怀、思想疏导、精神抚慰等机制,经常性与党员干部谈心交流,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变化、利益诉求等。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强人文关怀和单位文化氛围,培养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荐书和支部爱心赠书、名作经典朗诵等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突出文化内涵、突出民俗活动、突出人文关怀,广泛开展民俗表演、文化娱乐、经典诵读和体育竞赛等活动,把经典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融入节日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和其他类型的志愿服务队伍,着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工作安排

()启动评选表彰。10月中旬,市市容园林委将成立文明创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在委系统评选表彰5个文明单位(机关)、10个文明示范岗、10个文明个人、10个文明家庭。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各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依据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重点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主题公园建设、对口帮扶精准扶贫、文明志愿结对活动、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四项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申报推荐先进典型。

()组委会评选公示。组委会各单位提交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复查,优中选优投票产生表彰名单,公示后形成建议名单报委党组审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相关条件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申报前对申报对象做好调查了解和公示。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进行宣传表彰。委党组审定建议名单后,确定市市容园林委2017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岗、文明家庭,做出表彰决定,适时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同时,择优推荐获表彰单位、家庭和个人参评市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要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带头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抓好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保证创建有规划,经费有投入,人员有保障,工作有落实。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创建工作延伸到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到全体干部职工行动上。要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协同行动、形成合力。要发扬文明创建活动重在基层、热在群众的好传统,保持文明创建常态化,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建立健全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机制,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积累、文明创建工作档案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有效发展。结合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在创特色求实效上下功夫,推进市市容园林委文明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新提升。

 

 

 

2017412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4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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