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委“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各项任务和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现将《天津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常态创建、目标导向和服务属地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成功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按照《天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津党办发〔2017〕35号)《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津党厅发〔2018〕4号)《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津文明委〔2018〕6号)和《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依法行政新风为目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诚实守信、文明有礼,不断提升我委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创建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逐项开展创建,推动我委各项工作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依法行政质量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把我委建设成为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示范窗口,推动全委各项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提升城市“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细化”水平,彰显市市容园林系统对外新形象,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市容园林委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领导及成员由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办公室成员由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组干处、人事处、法规处、审批处等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文明委工作安排,2018年度创建工作主要是市级单位创建,市市容园林委机关和市综合执法局参评,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创建阶段(7月至10月)
依据《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开展创建工作。
(二)申报阶段(11月上旬)
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后,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
(三)巩固迎检阶段(11月中旬)
根据创文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自我完善,做好迎检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工作任务
2018年市级单位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包含思想建设、创建管理和基础建设3部分,具体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工作机制、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素质养成、法治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和优美环境建设等12个方面共33项任务。
(一)抓好思想建设
1.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干处、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部门:组干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组干处、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行业规范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宣传处、委属各单位
3.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组干处、委属各单位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责任部门:组干处、委属各单位
(二)抓好创建管理
4.创建工作机制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财务处、委属各单位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审批处、委属各单位
(5)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工会、委属各单位
5.全域文明城市创建
(1)认真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环卫处、城管办秘书处、园林建设处、园林设施养管处、废管处、街容处、市容建设处、委属各单位
(2)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成效显著。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环卫处、城管办秘书处、园林建设处、园林设施养管处、废管处、街容处、市容建设处、委属各单位
(三)抓好基础建设
6.抓好思想道德建设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组干处、委属各单位
(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宣传处、委属各单位
(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宣传处、委属各单位
7.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委属各单位
(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组干处、委属各单位
(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委属各单位
8.抓好诚信建设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牵头部门:人事处
责任部门:审批处、委属各单位
(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牵头部门:审批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9.抓好文明素质养成
(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牵头部门:宣传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3)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牵头部门:办公室
10.抓好法治建设
(1)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95%。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委属各单位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委领导、委属各单位
11.抓好文化体育活动
(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各级工会、团委、妇委会、委属各单位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12.抓好优美环境建设
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把争创文明单位作为政治建设一项大事,学习借鉴园林规划设计院和水上公园管理处等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委属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对照测评细则认真落实,积极参加创建评比,争取早日获得荣誉。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宣传,人人参与。各单位、各处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把创建工作延伸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做到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配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常态长效。
3、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涉及党建工作、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干部素质等方方面面,文明要靠日积月累、点滴养成,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机制,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积累,创建档案分类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高效开展。
4、加强监督,按时完成。市综合执法局、委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创建步骤和分工,组织活动,美化环境,整理资料,撰写报告,确保10月底前审核材料全面规范、环境面貌焕然一新、问卷项目人人熟知,为迎检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其他单位要对照测评细则认真落实,全面提升文明水平,早日获评文明单位。
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操作手册
(2018年版)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
说 明
一、天津市文明单位是由市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在全市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制定本操作手册。
三、测评打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城区评分四种方法,总分值100分。其中涉及“全域文明城市创建”部分,由申报单位根据《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自身承担内容进行申报,按照承担任务量分档评分。同时,由各区对各单位创建支持度等进行打分。
四、加强动态管理。对《测评细则》明确的负面清单进行细化。
五、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列为天津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
目 录
1、材料审核部分…………………………………………………………………………… 3
2、实地考察部分……………………………………………………………………………10
3、问卷调查部分……………………………………………………………………………13
4、城区打分部分……………………………………………………………………………16
5、负面清单…………………………………………………………………………………18
材料审核部分
1.上报材料主要包括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等类型。
2.规范文件为正式文件;说明报告要求用300-500字清晰阐释具体情况,可为本单位党委活动记录。
3.实景图片要求注明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活动内容等,可为党建云平台、电视、报纸等截图、样报,图片原则上不少于3张。
4.统计表格按要求如实填报。
5.材料审核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C#四档进行评价。A为满分,B为分值的66%,C为分值的33%,C#为0分。对测评内容不涉及本单位的,写出说明报告,一律按B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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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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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思想 建设 |
Ⅱ-1 理想信念教育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
提供反映本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计划和推进实施的规范文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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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提供本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方案(规范文件)。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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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说明本单位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自信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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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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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思想 建设 |
Ⅱ-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
提供本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公益广告的实景图片。(不少于5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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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
提供本单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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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
提供本单位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最少各包含1次)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景图片。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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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
说明本单位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情况(说明报告)。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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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
说明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情况(说明报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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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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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创建 管理 |
Ⅱ-4 创建工作机制 |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
①提供本单位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会议纪要(规范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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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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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
①提供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规范文件)。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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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说明本单位落实年度计划,配套专人、落实经费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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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
说明本单位践行“四个大兴之风”,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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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
①说明本单位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相关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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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体现本单位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景图片。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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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全域文明城市创建 |
1)认真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 |
提供本单位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规范文件)。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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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成效显著; |
说明本单位完成《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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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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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6 思想道德建设 |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
说明本单位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的情况。(说明报告)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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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
说明本单位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浓厚氛围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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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
说明本单位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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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
说明本单位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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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7 学雷锋志愿服务 |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
①统计本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统计表格或实景图片)。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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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统计本单位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统计表格或实景图片)。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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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 |
①统计本单位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统计表格或实景图片)。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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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说明本单位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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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说明本单位通过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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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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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7 学雷锋志愿服务 |
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
①说明本单位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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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诚信建设 |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 |
说明本单位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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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
①说明本单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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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说明本单位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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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材料申报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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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9 文明素质养成 |
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
说明本单位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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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
①说明本单位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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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说明本单位开展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文明素质养成活动情况(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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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法治建设 |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
说明本单位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情况(说明报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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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精神,组织业务领域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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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文化体育活动 |
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
说明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情况(实景图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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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
①说明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情况说明)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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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说明本单位必要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情况(实景图片)。 |
0.5 |
实地考察部分
1.实地考察范围包括单位内部及周边。
2.实地考察的具体方法有三种:一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二是实地观察,即根据测评要求,在实地考察点位,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三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热线电话等。
3.实地考察部分评分标准如下:
(1)根据考察标准与要求,对每一个考察点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给予符合或不符合的评价;
(2)评分标准分为A、B、C、C#四档。A为满分,B为66%,C为33%,C#为0分;
(3)对于每一项测评内容,原则上全部考察点位都达标为A,1处点位不达标降为B,2处不达标降为C,超过2处不达标为C#;
(4)对照评分标准,对每一项测评内容进行相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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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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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思想 建设 |
Ⅱ-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
单位外墙、大门、传达室、对外窗口、办公区、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场所、LED屏、网站、“两微一端”等: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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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创建 管理 |
Ⅱ-4 创建工作机制 |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
宣传栏、LED屏、官网、“两微一端”、对外窗口等: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单位创建、支持配合工作内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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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8 诚信建设 |
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非窗口服务型单位此项不测评) |
对外服务窗口: 1.有行业规范和服务承诺; 2.有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的痕迹; 3.有投诉电话和投诉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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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文明素质养成 |
3)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
单位食堂:(无独立食堂此项不测评) 1.有文明餐桌、绿色餐厅、勤俭节约等温馨提示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厨房可视可感可知; 3.设置垃圾分类设施。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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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 1.勤俭节约等温馨提示; 2.符合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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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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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 建设 |
Ⅱ-11 文化体育活动 |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
单位职工文化体育设施: 1.对全体职工开放; 2.运行状态良好。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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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优美环境建设 |
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
单位门前、内部及周边: 1.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内部厕所无异味; 2.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堆杂物等现象。 |
2 |
问卷调查部分
1.问卷调查方式分为专项问卷和随机调查两种。
(1)专项问卷:随机选取20名工作人员进行书面答卷。
(2)随机调查:随机选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进行现场提问了解情况。
2.问卷采取不记名的方式发放,现场即发即收。如有未完成填写、填写方式错误等废卷,由测评人员收回保管,不作为有效问卷。
3.问卷回收后,由测评人员运用SPSS软件对全部有效问卷进行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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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问卷调查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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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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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 理想信念教育 |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知晓度。 |
≥95% |
≥80% |
<8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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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单位组织的专题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 |
≥85% |
≥80% |
<8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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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
熟知会背核心价值观24个字。 |
≥95% |
≥80% |
<8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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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单位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
≥85% |
≥80% |
<8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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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单位组织的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开展过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
≥85% |
≥80% |
<80%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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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 创建工作机制 |
对本单位宣传普及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效果的评价。 |
≥85% |
≥80% |
<8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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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工会、职代会在畅通沟通反馈,保障干部职工权益方面的评价。 |
≥85% |
≥80% |
<80%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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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全域文明城市创建 |
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评价。 |
≥90% |
≥85% |
<8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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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满意度评价。 |
≥90% |
≥85% |
<85%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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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6 思想道德建设 |
对本单位道德模范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的评价。 |
≥90% |
≥85% |
<8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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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学雷锋志愿服务 |
①是否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90% |
≥85% |
<8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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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身边的志愿服务活动氛围是否浓厚。 |
≥90% |
≥85% |
<85%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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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法治建设 |
是否参加过本单位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 |
≥95% |
≥80% |
<8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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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文化体育活动 |
是否参加过本单位开展的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方面的活动 |
≥85% |
≥80% |
<80% |
1 |
城区打分部分
一、城区必须严肃认真对各单位支持创文情况进行评价,市文明办将对各区评价情况进行保密。
二、采取整体描述法进行。整体上,各区凡评定A的,即认为该市级单位支持配合、主动承担了该项创建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区里2年内无需市文明办出面协调该部门推动有关工作。凡评定B的,即认为该市级单位表示支持配合城区,承担了该项创建工作,但实际工作成效达不到区里的期望值。凡评定C的,即认为该市级单位表示支持配合城区,承担了该项创建工作,但实际工作远不及预期。凡评定C#的,即认为该市级单位表示支持配合城区创建,但没有实质行动;或经区里反复沟通协调,该市级单位仍拒不答应支持配合或承担创建任务,影响区里创文工作整体步调和节奏。
三、对于业务不涉及指导全市文明创建、区里没有对应的办事部门的市级单位,宜按B档打分。
测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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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分值 | |||
|
A |
B |
C |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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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标《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天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具体测评标准,该单位是否出台了具体落实的全市性实施意见、通知、导则等规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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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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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单位是否全力直接支持过本区的创建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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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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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单位的下属单位是否全力支持过本区的创建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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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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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该单位是否主动“上门”为城区或区相关部门提供过创文支持并取得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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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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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该单位职工(含退休)是否有不支持配合本区创建工作行为。如在社区圈占、饲养大型犬、非法上访、违章搭建等不文明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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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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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项目 |
惩戒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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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问责,处以免去党内或政务职务(含)以上处分。 |
党政一把手发生 |
2018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的,取消参评申报资格;申报前2年内(不含2018年)发生的,成绩扣3分。 2018年发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处理的,党政一把手均被处免职(含)以上的,取消参评申报资格;1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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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其它成员发生 |
2018年发生2人及以上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的,取消参评申报资格,1人的,扣3分;申报前2年内(不含2018年)发生的,出现1人扣0.5分。 2018年发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被处理的,出现1人,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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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员工不超过150人的单位,有1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150人的单位,有千分之五(含)及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
员工发生 |
2018年出现1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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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 |
1次及以上 |
取消参评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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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邪教活动,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
1次及以上 |
取消参评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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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或单位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
1次及以上 |
取消参评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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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参与、不支持、不配合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 |
各区评定为C#1次以上 |
1个及以上全国文明城区及提名城区评定为C#,或2个及以上其他城区评定为C#,取消参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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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职工(含退休)有不支持配合本区创建工作行为。 |
各区评定为C#1次以上 |
1个及以上全国文明城区及提名城区评定为C#,或2个及以上其他城区评定为C#,取消参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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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扰民行为等问题 |
1次及以上 |
取消参评申报资格。 |